中标
康桥水郡用电协议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公告正文

为了给 康桥水郡  室内提供良好的无线通信环境,经过友好协商,现 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州晋陵北路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在甲方管辖的室内设置无线信号室内分布系统事项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楼内安放无线信号室内分布系统一套(含天线、馈线、信号源、中央控制器和放大设备),从甲方处外接220V交流电源。

二、甲方对乙方在馈线、电源线、信号源、中央控制器及放大设备等设施的布放及维修给予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

三、乙方承诺上述施工及维护工作均不影响甲方的房屋结构,对如有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及时修复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施工时,所有线缆的布放、设备的安放均应顾及周边景观要求,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五、甲方对乙方所设置的室内分布系统设施应妥善保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乙方。对设施不作随意改动,如确需调整,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甲方提供交流220V电源,信号设备的用电功率数以实际使用的电表读数为标准

七、乙方按时交纳电费,电费金额=电表读数(乙方抄表,双方复核)×单价,单价为 0.7  /度

八、电费每年6.30日、12.31日各结算一次,甲方提供账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于收到账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电费。

九、本合同期限为: 2024415日至2027414 。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展,续展次数不限。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续展事宜有异议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除。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室内分布用电,不具备竞争性条件。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州晋陵北路分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325日至2024327,共3个工作日。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一、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电话:0519-86619100

 

邮箱:13306118673@189.cn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29

 

邮编:213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期: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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