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设施蔬菜建设项目 2021-08-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饶市广丰区设施蔬菜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饶市广丰区设施蔬菜建设项目已由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广发改审字[2021]3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资金及上级资金,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溪街道塘墀社区、下溪街道溪滩村、枧底镇溪西村、壶峤镇塘头村、枧底镇畈上村、吴村镇塘边村、排山镇下余村、排山镇卅八都村。
2.2规模:上饶市广丰区设施蔬菜建设项目拟建设设施蔬菜基地,其中高标准蔬菜大棚604亩。其中:丰溪街道塘墀社区30亩、下溪街道溪滩村36.9亩、溪西村97亩、壶峤镇塘头村塘头80.1亩、枧底镇畈上村52.5亩、吴村镇塘边村99.3亩、排山镇下余村152.1亩、卅八都村52.5亩,(详细见:图纸平面图)
2.3计划工期:12个月(注:第1个月完成土地整理达到大棚安装条件及水电通、便道,第2个月—3个月完成排水沟,第4—7个月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第8—12个月完成验收及结算。)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号文件和饶水建字[2020]105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1日起至2021年08月3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01日14时30分,地点为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担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根据诚信的原则,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6按照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前,到区解拖办领取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在指定的银行将保障金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专户。
7.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进行监督(电话:0793-2652547)。
7.9开标时参与投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循场内秩序。进入开标现场提供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广丰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18279372753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豁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8370012907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武安西路77号万柳一品15号商铺
监督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
经办人:周先生
电话:0793-2652547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划分 |
批复总投资(万元) |
招标金额(元) |
1 |
施工标 |
4294.14万元 |
6246380.98元 |
附表二: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 |
||
参加:□开标□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报建编号 |
标段号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
是否在2021年4月15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是,到达时间为: |
|||
2021年4月15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
2021年4月15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是,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支行
2、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3、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广丰支行
4、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5、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丰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支行
2、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3、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广丰支行
4、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5、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丰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