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准能集团准能公司生产服务中心1300平台新建地下水水池等两项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34.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309902001
预算金额434.4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34.45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哲旭
公告正文
准能集团准能公司生产服务中心1300平台新建地下水水池等两项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准能集团准能公司生产服务中心1300平台新建地下水水池等两项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990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9902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鸿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434.452900 419.8124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1100567、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12}000058、2027年07月15日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15633906(临)、2025年01月23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蒙)JZ安许证字[2020]010295、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项目经理:李哲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6170866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 (2023) 2197877。安全负责人:马宝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C3 (2023) 1157996。 项目经理:郭俊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NMG250515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蒙建安B (2022) 0000741。安全负责人:苗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蒙建安C2 (2018) 0235131。
业绩 1、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2022年1月31日
2、内黄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安阳豫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0日
3、示范区杏花营农场污水外排工程、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4月12日
4、宁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中水回用工程、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8月26日
5、宝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项目(第二标段)、宝丰县环境保护局、2021年12月12日
1、内蒙古鑫雨种业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国家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蓄水池工程、内蒙古鑫雨种业有限公司、2020年7月14日
2、通辽市库伦旗2024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库伦镇东树等14个村)第十标段、库伦旗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处、2024年06月8日
3、赤峰市松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2年度第一批)、赤峰市松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2022年8月4日
4、内蒙古津垦牧业有限公司牧草基地建设配套设施及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内蒙古津垦牧业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9日
5、清水河县2022 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一批施工(二次)项目、清水河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2022年12月16日
6、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供水水源替换工程施工一标段、准格尔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2023年11月13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30990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立科    电话:0477-4329724
    邮箱:20002979@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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