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阜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度阜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3/8/31】【我要打印】 | ||||||||||||||||||||||||||||||||||||||||||||||||
招标公告 2023年度阜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阜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2023年度阜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2.2招标内容:项目管理服务。 2.3服务地点:阜蒙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档案归档完毕,其中项目工程计划工期为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具体服务期限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5招标范围: 2023年度阜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项目管理。代表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档案资料信息管理、运营保修管理、经济技术咨询等。配合项目跟踪审计、稽察、纪检、巡视等专项监督监察,组织验收移交,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完善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等工作。 中标后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决算审计;2.水泥路平行检测;3.有机肥、土壤检测;4.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保修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见下表);5.竣工验收; 6.业主交办的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2.6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业主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资质,且应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能力、管理机构和人员。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17时30分至2023年09月07日17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三楼市场部(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获取招标文。本项目可采用电子邮件(gxzbscb@163.com)或快递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4时 6.2递交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阜蒙县北环东引路农机培训中心楼 联系人:包先生 电 话:0418-88041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项目联系人:吴崎、李闯 联系电话:0417-3355061 电子信箱:gxzbscb@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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