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二热力设备采购
金额
25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何鑫0431-8053168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6-24 18:16:58

标段名称:二热力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0736-ZB20220938/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吉林省中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555085

第二名

第三名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上海勃钛实业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弄虚作假-2 投标人不得存在: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不合格 1[组长]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3项业绩存在问题,经澄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3项业绩的证明资料,可视为业绩作假。
2[组员] 提供虚假业绩
3[组员] 无法提供三个业绩相关证明
4[组员] 提供虚假业绩。
5[组员] 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
被否决投标人:长春气体压缩机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投标文件中以复印件盖公章展示。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以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ISO质量管理体系。 3)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或试验)合格报告。提供合格报告的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委托生产的产品证明(须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书同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压缩热零耗气干燥机资质:压力容器制造商具有符合本压力容器等级的制造资质,A1、A2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D1、D2级(新许可级别D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要求证件真实、有效)。 不合格 1[组长] 投标文件中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派克汉尼出具的无热模块吸附式干燥机设备采购的唯一授权书;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次采购设备非OEM产品的承诺书或证明资料;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及无热模块吸附式干燥机的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2[组员] 1、缺少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2、缺少无热模块吸附式干燥机授权书。 3、没有提供制造商自身产品证明。
3[组员] 1、未提供微油螺杆式空压机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2、未提供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委托生产的产品证明 3、未提供吸附式干燥机制造商的授权书
4[组员]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未有无热模块吸附式干燥机制造商授权书。 3.未提供是否是制造商自身生产的证明资料。
5[组员] 未提供微油螺杆压缩机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或试验)合格报告。 无热模块吸附式干燥机制造商授权书。 未提供提供证明资料或OEM承诺书。
被否决投标人:吉林省瑞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投标文件中以复印件盖公章展示。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以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ISO质量管理体系。 3)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或试验)合格报告。提供合格报告的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委托生产的产品证明(须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书同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压缩热零耗气干燥机资质:压力容器制造商具有符合本压力容器等级的制造资质,A1、A2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D1、D2级(新许可级别D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要求证件真实、有效)。 不合格 1[组长] 投标文件中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及无热模块吸附式干燥机的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2[组员] 未提供微油螺杆式空压机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3[组员]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组员] 缺少微油螺杆式空压机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5[组员] 未提供微油螺杆压缩机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或试验)合格报告。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沈何鑫

电话:0431-80531685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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