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楼房(原四师司法局办公楼)整体租赁公开竞价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翠
招标代理机构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庄梦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楼房(原四师司法局办公楼)整体租赁公开竞价二次公告?

受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现就位于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5巷44号房屋(原四师司法局办公楼)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标的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年)

租金底价/年

报价增幅/次

竞价
保证金

备注

1

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5巷44号楼房(原四师司法局办公楼)

1490.12

3

450000

1000元或1000元的倍数

50000

整栋楼承租含地下室

(一) 标的情况:

1、建筑物:楼房,建筑面积1490.12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积)。
2、承租方经营用水、电分表计量,按实际自行结算。

3、租赁期内,承租方还需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费用。

4、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等一切相关证件。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实地勘察:参加竞价租赁者可实地勘察,以实地勘察为准。勘察时间:公告期内均可到实地查看,勘察联系人:郭翠,联系电话:13899784360;
二、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竞价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
三、竞价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价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报名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应提交以下资料方可报名:
(一)自然人需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三)委托代理的还须递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本报名处备索)。
(四)报名者须缴纳竞价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应在2018年2月28日下午16:30时之前到账(否则等同于未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不得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军垦路(兵团)支行
号:30735301040003984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咨询及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至3月28日下午16:30时止(北京时间)的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四师军垦华苑(高层)小区1#楼2楼(双子楼东侧))办理咨询、查看资料,报名登记,竞价交纳保证金等手续。
六、竞价地点、时间
(一)竞价地点: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军垦花苑(高层)小区1#楼2楼(双子座东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二)竞价时间: 2018年3月28日下午16:30。
(三)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七、特别事项
(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5巷44号楼房(原四师司法局办公楼)承包权的经营者须在竞价公示期满后七日内与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当年(2018年)的承包费和三年承包期合同履约金20万元,以后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一次性向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清当年一年的合同约定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者承包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楼房(原四师司法局办公楼)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经营费用、装修费用等一概由承包经营者承担,经营期结束后,由承包经营者自行处理,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投资也不作价收回。
(三)承包的其它有关问题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出租单位
1、联系人:郭翠
2、联系电话:13899784360

(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1、联系人:庄梦婷 冯建春
2、联系电话:0999-8182112、0999-8182871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二O一八年三月七日


租赁竞价规则

一、有意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经过自行咨询和现场实地查勘房屋后,决定参加竞价的,必须持有相关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文件,按要求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后,方可成为房屋的竞价人。竞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竞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价人如不能亲临现场竞价,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必须出具委托书给被委托人,经核准认可并允许被委托人办理竞价手续。

三、竞价人在竞价现场凭交易中心出具《竞价资格确认书》,领取竞价号牌,号牌仅限本人使用,若借给他人使用,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本人承担。

四、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按要求向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确认后转为承租款。未竞得者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五、竞价人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竞租价按年报价,成交后房屋租金一次交清。

六、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有声竞价的形式,竞价人报价时,竞价标号牌应高举过头。首轮报价人不得低于竞租底价,每次报价增幅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否则竟价无效。具体幅度以标的物价值大小确定,并在当次具体房屋竞价时明确相应的竞价幅度。最后一位竟价者,由主持人连报三声再无其他人加价,主持人击锤以示成交。

七、竞价结果将当场公布,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七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合同并交清全部租金。如不能按时缴纳全额房屋租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视为其主动放弃竞价结果,保证金不予退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八、竞得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恶意竞价等非法手段竞标,发现后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如已承租,业主有权收回竞租房屋。有上述情形的,所支付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者不得擅自将已竞得房屋用于转租,一旦转租,房屋出租方(房屋所有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腾退所租房屋,并承担转租行为给房屋出租人(房屋所有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房屋出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将出租房屋交付竞得者使用,如不能将出租房屋交付竞得者使用,一切责任由房屋出租方负责。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O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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