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精矿库除尘系统及干燥窑尾气处理、围墙电信施工
金额
207.1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24080187
预算金额207.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景海春15647223633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雯雯0472-26696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G24080187 项目名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精矿库除尘系统及干燥窑尾气处理、围墙电信施工
发布日期 2024/08/20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8/25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8/21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8/27-- 09:00
项目类别 工程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G24080187
2.项目概况
     ZG24080187,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精矿库除尘系统及干燥窑尾气处理、围墙电信施工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精矿库除尘系统及干燥窑尾气处理、围墙电信施工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详见附件 2,071,278.00 20,000.00 付款条件: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且承包人开具相应发票后,发包人于次月根据结算报告审定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前,累计付款不超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报告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付清剩余3%质保金。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精矿库除尘系统及干燥窑尾气处理、围墙电信施工,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精矿库除尘系统及干燥窑尾气处理、围墙电信施工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内)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不是全部)发票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8/25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投标人选择无条件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若为电子保函,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正常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若为纸质保函,应在开标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前送达保函原件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8/27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联 系 人:景海春 联系电话:15647223633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赵雯雯 0472-2669648 业务部长:郝建宏 0472-26698990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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