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142.6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302010000004610001
预算金额1142.67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斌0574-87684875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19/02/01
公告正文
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G330201000000461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18】214号文件)和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甬交控【2018】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各业主自筹,并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

工程规模:约11426783元(其中: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约5430998元,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约1567933元,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约2877371元,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约1550481元);

施工招标范围: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图及清单(如施工图与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清单的数量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企业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6日16:00。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信用等级不得被评为D级。

3.7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8 投标人无违法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1日到2019年01月29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2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1473164578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1月29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 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同时退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www.nbjttz.com)、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www.nbcos.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24楼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0574-8797991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黄斌、朱佳媛

电话:0574-87684875、87686094、13505741384

传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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