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2022-052-07
二、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进口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七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进口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七包 | 进口科研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 报价:375000.00(元) | 新疆力德汇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黑龙江路187号天山大酒店商住楼16层1602房 | 91650103MA776W217C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进口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七包 | 日本/尼康株式会社等 | SMZ18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少群,李春勇,李昌辉,侯晓静,努尔尼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12.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
联系方式:0991-2110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联系方式:0991-4603819/13079967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斌
电 话:0991-4603819/1307996776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第一第二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基础医学互动实训平台采购项目.doc.doc招标文件-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第一第二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基础医学互动实训平台采购项目.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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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进口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 2240000 | 进口科研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 | 项目名称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进口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
1.1 | 采购人 | 新疆医科大学 |
1.1 | 采购代理人 |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 | 招标范围 | 进口科研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
1.1 | 项目编号 | ZZ2022-052-01 |
1.1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
1.1 | 质保期 | 两年 |
1.1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仪器 |
1.3 | 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本项目产品设备为进口产品,供应商为非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5.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2.2 | 澄清或修改 | 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如有表述不清晰、缺页、漏页、损页或疑问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补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函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澄清或补齐;澄清或补齐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形式在规定的发布渠道(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书面发布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留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并及时在发布的网站自行下载获取相应的文本文件获取即可,无须回签确认收到的函。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发布渠道的网站下载的,视同已收到。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方将在规定的发布渠道书面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
3.1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单独提供一份并密封,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一份)须包含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电子版单独密封。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的原件单独密封。 |
3.2 | 价格结算标准 | (1)本包段的预算价2240000元整: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2)以上供货价格系指包括全部货品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其它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 |
3.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3.6 | 投标保证金 | 交纳形式: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提交至下述指定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44800元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单位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账号:991904389610902行号:308881029139附注:(项目名称简写:···项目保证金)注: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出手续办理时间、在途时间、资金到账时间等,准确有效安排投标保证金提交,确保投标保证金准时或提前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1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 本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
4.2 | 响应文件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 11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107室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5.1.3 | 开标程序 | (1)监督人查验开标证件(2)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性完好(3)唱标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 |
6.1 | 评标委员会 | (1)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4人(2)方式: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2.1 | 评标办法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
6.2.2 | 评标 | (1)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初步评审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商务、技术等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3)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通过了审查,乃至已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或存在虚假资料的,仍可废除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
7.2.1 | 中标公示 | 对中标结果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8.2 | 重新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 |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
9.1 | 质疑和投诉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
10.3 | 中小微企业投标价格扣除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属于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的中小企业者,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财库〔2020〕46号文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办法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性,在10%给予价格扣除的具体百分值。 |
10.4 | 特别提示 | 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标准下浮50%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10.5 | 通讯联系 | 自获取(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因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等因素)引起的一切后果! |
10.6 | 开标证件 | 请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单独携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交监督人员查验。未携带或携带不全上述材料或查验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投标人代表未到现场,其投标文件有效,但开标会现场如有异议,不给予解释说明。 |
项目 | 评 审 内 容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N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1 | 响应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2 | 投标报价未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3 | 供应商对同一招标项目未做出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效力的;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4 | 投标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转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是否与供应商一致、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5 | 响应文件是否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6 | 响应文件封面右上角是否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7 | 投标承诺书是否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且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8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9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有无违法违规记录。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10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11 | 技术参数未有影响产品质量的负偏离; |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 12 |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通过重大偏差审核的以“√”标记;未通过重大偏差审核的以“×”标记,并予以说明。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本地化技术支持和服务 | 供应商能够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提交原件备查,不提交不得分)。 | 0-2分 |
2 | 质检报告 | 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质检报告,报告须体现产品名称,设备参数等(质检报告须符合国家标准),提供“超薄切片机”的质检报告加2分;提供“稳定性试验箱(带光照)”的质检报告加2分;提供“组织处理机”的质检报告加2分,本项满分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交原件备查,不提交不得分) | 0-6分 |
3 | 企业业绩 | 提供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加3分,满分18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提供业绩合同残缺不全、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交原件备查,不提交不得分)。 | 0-18分 |
4 | 项目参与人员 | 投标供应商提供专业售后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2人得基础分3分,提供3人得6分,提供4人得8分,不足2人不得分;本项满分8分;须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及设备维修证或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及设备维修证或职称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提供设备维修证或职称证原件备查,如不提供不得分) | 0-8分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服务方案,至少包含(1、零配件供应计划;2、故障保修措施;3、技术支持计划;4、售后服务流程)每具有一项以上内容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 0-4分 |
6 |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供应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得基础分10分;每有一项优于技术参数加1分,最多加10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不设负分。注: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解析,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心产品的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产品测试报告、产品彩页、相关技术说明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 | 0-20分 |
7 | 质保期 | 供应商承诺:提供质保期三年加3分;提供质保期四年加6分;等同于招标文件要求不加分。 | 0-6 |
8 | 交货期 | 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供货加3分;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供货加6分;等同于招标文件要求不加分。 | 0-6 |
合计 | 70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 | 0-30分 |
序号 | 物品名称 | 生产厂家或品牌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
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技术指导、含增值税 |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该文件总页数 |
项目名称 | 质保期 | 交货期 | 备注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投标人名称 | (公章)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邮箱 | |||||||
隶属情况(如有) | 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 | ||||||||
控股情况(如有) | 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 | ||||||||
组织结构 | |||||||||
简介 |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范围、发展历程、经营业绩、获奖情况、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等。(可另附页)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其他…… | |||||||
账号 | 其中 | ||||||||
经营范围备注 |
序号 | 项目委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完成情况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单位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货物名称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运输(含保险) | ||||||
6. | 培训、技术服务及其他伴随的服务和工程 | ||||||
总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合同履约期限 | 交货地点 | 其它 |
1 | 超薄切片机 | |||||
2 | 组织处理机 | |||||
3 | 细胞培养箱 | |||||
4 | 制冰机 | |||||
5 | 超声波破碎仪 | |||||
6 | 烘箱 | |||||
7 | 旋转蒸发仪 | |||||
8 | 马弗炉 | |||||
9 | 稳定性试验箱(带光照)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及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说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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