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福集镇市政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政环卫服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15:40:54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泸县福集镇市政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政环卫工程(环卫服务)
市场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我县拟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采购泸县福集镇市政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政环卫工程(环卫服务),服务时间三年,预算金额大约450万元。为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现面向社会邀请具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意向的供应商参加初步需求拟定,并进行价格测算。
二、潜在供应商参与方式
以公告方式发布,潜在供应商按照附件内容详细填写单价等内容,通过邮箱发送至采购人确定的账号,以供需求拟定参考。如对采购需求有合理化建议的,可在报价单后自行提供相关建议。
三、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548375466
联系邮箱:675637955@qq.com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一、项目概述:
负责泸县福集镇大田场、太和场、天洋场镇规划区范围内街道及镇域内主要公路干线为期三年的垃圾清扫清运(包含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和保洁服务。
二、项目技术、服务内容
2.1 基本情况:全镇辖区面积约82.4平方公里,有16个村,3个社区,二类垃圾分类亭约300个,一个垃圾压缩站,全年垃圾清运量约3000吨。
2.2 大田场、太和场、天洋场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街道垃圾清扫清运和保洁;
2.3 镇域内的国、省、县、镇(国道G321、省道 S437、省道福清路、绍大路、福永路等)的保洁和垃圾清运;
2.4 卫生清扫和保洁:大田场、太和场、天洋场的所有街道、人行道、硬化路面、未硬化人行道卫生清扫和保洁,街道两侧的可视垃圾及牛皮癣;
2.5 大田场、太和场、天洋场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清扫和保洁;
2.6 镇域省、县、镇公路两侧至少 10 米范围内可视垃圾及牛皮癣。
2.7 垃圾清运:场镇及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库内及周边等所有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