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达凯斯五期(EPC)补充修改通知(五)
【信息时间: 2021/9/30
卡达凯斯五期(EPC)补充修改通知(五)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合同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1年10月28日(暂定),竣工时间调整为2023年8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48天。具体关键节点调整内容如下:
工期节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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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节点 |
节点分项 |
要求完成时间 |
绝对工期(从开工算起天) |
备注 |
1 |
开工 |
桩基开工以及土方开挖 |
2021/10/2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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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售 |
112#、113#、114#、115#(结构出±0)达到预售条件 |
2021/11/1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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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0#、D21#、D22#楼达到预售条件 |
2021/11/23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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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展示区 |
泛会所(售楼处)以及地下室土建移交精装工作面 |
2021/11/27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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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0#、D21#、D22#、112#、113#、114#、115#外架拆除完成 |
2022/1/25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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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结构封顶 |
81#~111#楼(联排、叠拼)主体结构封顶 |
2022/8/24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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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幼儿园、小学主体结构封顶 |
2022/3/15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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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T13~T17高层主体结构封顶 |
2022/10/11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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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架拆除 |
81#~111#楼(联排、叠拼)外架拆除 |
2022/12/2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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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幼儿园、小学外架拆除 |
2022/6/9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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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高层外架拆除 |
2023/4/9 |
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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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竣工备案 |
幼儿院、小学 |
2022/8/30 |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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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层、联排别墅档案、消防、人防、规划、质检等联合验收 |
2023/8/7 |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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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该工期已充分考虑天气、政府检查因素以及外部等不利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另上述开工节点因发包人原因工期若推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竣备节点不变,其余各节点工期奖惩以绝对工期为准;一个月以上,仅工期可按实际予以调整。 |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计划工期”、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工期”、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十八:节点工期控制表》”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6 工期提前”修改为:
工期节点奖惩:
1、开工节点暂定2021年10月28日,取证须第二天须开工,否则处以5万元罚款;
2、预售:112#~115#楼于2021年11月12日前全部达成预售条件(首层结构梁板出±0),将予以20万元奖励,否则,逾期将处以20万元罚款。D20~D22#楼于2021年11月23日前全部达成预售条件(二层结构梁、板浇筑完成),将予以15万元奖励,否则,逾期将处以15万元罚款。
注:7栋楼须全部达到预售条件,若甲方调整楼栋,奖惩金额按调整后楼栋比例执行。
3、展示区:展示区泛会所(售楼处)以及地下室于2021年11月27日完成全部土建移交精装工作面,将予以10万元奖励,否则逾期处以10万元罚款;D20#~D22#、112#~115#楼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完成全部外加拆除,将予以10万元奖励,否则逾期处以10万元罚款;
4、主体封顶:小学、幼儿园于2022年3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将予以10万元奖励,否则逾期处以10万元罚款;81#~111#楼(联排、叠拼)须于2022年8月24日前完成全部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逾期将处以2万元/天罚款;T13~T17#高层主体结构须于2022年10月11日前全部完成封顶,逾期将处以2万元/天罚款。
5、外架拆除:81#~111#楼(联排、叠拼)须于2022年12月2日全部完成外架拆除;幼儿园、小学须于2022年6月9日前全部完成外架拆除;T13~T17#高层须于2023年4月9日全部完成外架拆除,否则各节点逾期处以2万元/天罚款
6、竣工备案:幼儿院、小学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竣工备案取证,将予以15万元奖励,否则,逾期将处以15万元罚款;全项目(不含小学、幼儿园)须于2023年8月7日完成竣工备案,将予以20万元奖励,否则竣备节点逾期处以3万元/天罚款.
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天气、政府检查因素以及外部等不利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另上述开工节点因发包人原因工期若推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竣备节点不变,其余各节点工期奖惩以绝对工期为准;一个月以上,仅工期可按实际予以调整。
节点工期延误时,相关罚款金额在进度款支付中扣除;节点工期延误且总工期也延误按照总工期和节点工期并罚。罚款金额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逾期竣工处罚的最高限额约定:逾期竣工处罚金额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0.5%,每个子项目单独计列。
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3.1.3工程质量奖罚”修改为:
过程评估:
集团评估成绩排名位于集团前10%,且无质量红线问题以及达到安全绿灯,奖励20万元;
集团评估总分<89分或质量或安全文明亮黄灯处罚5万元;
集团评估质量或安全文明亮红灯处罚10万元;
集团评估成绩排名位于集团(全国)倒数10%以内,处罚20万元。
注:第2条与第3、4条情况同时出现,以最高奖惩金额为主。
过程评估:
品质排查成绩年度排名位于集团前五且无质量红线,奖励20万元
集团(或区域)品质排查亮黄灯处罚10万元;
集团(或区域)品质排查亮红灯处罚20万元;
交付评估:
交付评估成绩年度排名位于集团前五且无质量红线,奖励20万元;
集团(或区域)交付评估亮黄灯处罚10万元;
集团(或区域)交付评估亮红灯处罚20万元;
a、以上仅为集团第三方季度评估奖惩措施条款,而月度第三方评估奖惩措施条款则以《华东区域2021年第三方评估及考核方案体系》为准,该文件有更新的,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若同一期第三方评估存在同时满足季度与月度评估奖惩时,以最高奖惩金额为准,奖惩金额不叠加。b、总部第三方季度评估的成绩的奖惩,在合同约定内容与《华东区域2021年第三方评估及考核方案体系》有差异的,以合同约定的最高奖惩为准,奖惩金额不叠加。
四、本项目合同价形式由固定单价合同修改为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文件中涉及合同价形式的,均予以修改。
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1.1“按下列第二种方式确定合同价形式”修改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确定合同价形式”。
六、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人民币7139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人民币700万元,暂定金额人民币8320万元。招标文件中及其第五章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及计价涉及相关条款均作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后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方案扩初图纸、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注:1、本通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系统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