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重组胶原蛋白研发中试车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组胶原蛋白研发中试车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30426-04303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组胶原蛋白研发中试车间改造项目施工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审备【2023】0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凯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车间(兰州市皋兰县昆仑山大道与纬三十二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50米)
2.2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是针对兰州凯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车间进行净化机电安装改造,其中重组胶原蛋白研发中试改造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900平米。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重组胶原蛋白研发中试车间改造项目所有建(构)筑物土建(含室内外管沟)、全专业机电安装(含工艺设备、工艺管道、自控、信息化系统、外网等)、建筑外装修、室内装修(含洁净装修)、施工及项目内消防控制系统、自动控制及工程信息化控制系统等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施工。
2.4计划工期:
2023年5月30日开工,2023年7月30日竣工,总工期61日历天。
2.5项目投资:约27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申请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应满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3.4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申请人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企业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资格预审文件
“第四章七、其他资料”中。申请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由评标
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3.7申请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
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
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
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
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
3.9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
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
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
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直接废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
果为准);。
3.10申请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提
供未被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承诺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书;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件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其它补充内容:
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资格审查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
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提交兰州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施
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及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填报的一致,不得随
意更换(具体详见甘建建【2020】66 号文要求)。同时申请人须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
员信息表加盖公章 2023 年5月 8日 09:00 时前发至 971758794@qq.com 邮箱;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申请人不到场的方式进行,但需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
系统中提供特定格式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
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承诺书格式自拟,可编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9.监督部门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3年04月27日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30426-04303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组胶原蛋白研发中试车间改造项目施工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审备【2023】0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凯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车间(兰州市皋兰县昆仑山大道与纬三十二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50米)
2.2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是针对兰州凯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车间进行净化机电安装改造,其中重组胶原蛋白研发中试改造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900平米。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重组胶原蛋白研发中试车间改造项目所有建(构)筑物土建(含室内外管沟)、全专业机电安装(含工艺设备、工艺管道、自控、信息化系统、外网等)、建筑外装修、室内装修(含洁净装修)、施工及项目内消防控制系统、自动控制及工程信息化控制系统等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施工。
2.4计划工期:
2023年5月30日开工,2023年7月30日竣工,总工期61日历天。
2.5项目投资:约27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申请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应满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3.4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申请人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企业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资格预审文件
“第四章七、其他资料”中。申请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由评标
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3.7申请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
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
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
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
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
3.9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
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
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
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直接废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
果为准);。
3.10申请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提
供未被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承诺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书;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件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其它补充内容:
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资格审查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
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提交兰州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施
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及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填报的一致,不得随
意更换(具体详见甘建建【2020】66 号文要求)。同时申请人须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
员信息表加盖公章 2023 年5月 8日 09:00 时前发至 971758794@qq.com 邮箱;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申请人不到场的方式进行,但需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
系统中提供特定格式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
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承诺书格式自拟,可编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23 年04月27日至2023 年05月02日 |
获取时间: | 2023 年04月27日18 时00分至2023 年05月02日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1)获取方法: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凡是拟参与甘省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2023 年05月 10 日 09 时 00分 |
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采用金润电子标编制。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需使用《招投 标系列软件-投标版》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再上传,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陆网上开标大厅用加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 1. 投标单位通过访问金润科技官网 www.jinrunsoft.com 或者 www.dzztb.com 按照所参与投标项目类型进行下载最新投标文件编制工 具,安装完成后查看软件功能是否正常并检查电脑环境,浏览器统一使 用 IE11 版本或 IE11 以上。 2.投标单位使用安装完成的电子招投标生成器-投标版进行标书编制,盖章及固化后,并检查无误后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工具箱对标书文件进行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注意:需牢记加密文件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硬件 KEY),解密时必须使用文件加密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同一把硬件 KEY)进行解密操作)。 3.投标单位使用标书编制工具—【文件上传功能】对已完成加密的标 书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上传,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上传文件时仔细核对上传标书信息并输入项目编号或标段编号。(注意:选择资审方式时需注意,除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的项目资审方式应选择资格预审,其他类型项目(正式投标、监理、勘察、设计、电梯)均要选择资格后审)。 4.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 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 文件上传功 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 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 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5.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具体操作可查看金润官网 www.jinrunsoft.com 操作手册“金润科技电子标书生成器投标版操作手册 V6.5.0”、“甘肃省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 6.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 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 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 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888号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联 系 人: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电 话: | 151********7707 | 电 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9.监督部门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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