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金额
510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c[zp-2018](ppp)第006号
预算金额510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小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
标书截止时间2018/03/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以 浦发改审{2017}99 号文。依据 2018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漳浦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实施方案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社会资本方招标由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 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漳浦前亭工业园

2.3项目基本情况

2.3.1项目建设投资及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8533.1万元人民币,包含以下三个子项目:

子项一: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本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055.89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总投资4473.40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225.5万元由政府方承担);管网总投资5582.49万元(污水配套管网4031.66万元,再生水管网1550.83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1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资组成

项目

工程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

基本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

污水处理厂区

3441.71

589.77

322.52

74.14

45.26

4473.40

污水配套管网

3340.30

392.72

298.64



4031.66

再生水管网

1257.34

178.61

114.88



1550.83

合计

8039.35

1161.1

736.04

74.14

45.26

10055.89

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事故应急、调节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改良型卡式氧化沟、配水排泥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等;

污水配套管网总长约17.98km,管径DN300-DN600,主要为HDPE缠绕增强管和球墨铸铁管;再生水管网总长约为9.7km,管径DN80-DN400,管材为PE管。

子项二:漳浦县前亭工业园前新路(岭中路至前桥路段)道路工程

本子项目总投资5108.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375.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89.54万元,基本预备费243.24万元。

新建道路总长1760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园区景观大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车行速度3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设施、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管线工程(电力、通讯)、监控及红绿灯、照明工程以及道路绿化景观等。

子项三:配套场地平整工程

本子项目总投资3369万元,土石方总量118万m3,其中土方量55万m3,石方量63万m3。

2.3.2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853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合计15783.7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650.64万元,基本预备费979.28万元,建设期利息74.1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26万元,各子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2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组成

项目

工程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

基本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

子项目一

8039.35

1161.1

736.04

74.14

45.26

10055.89

子项目二

4375.42

489.54

243.24



5108.2

子项目三

3369





3369

合计

15783.77

1650.64

979.28

74.14

45.26

18533.1

2.3.3合作期

结合不同子项目的特点及经济寿命周期,对各子项目设置不同的合作期。

(1)子项目一: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合作期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避免投资人消极建设,子项目一的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合作期自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至运营期结束之日止。

(2)子项目二和子项目三:漳浦县前亭工业园前新路(岭中路至前桥路段)道路工程和配套场地平整工程。

各子项目在满足条件时可分别进行竣工验收,子项目二和子项目三的合作期均为12年(含2年建设期和10年运营期)。建设期以各子项目开工日至竣工日止,各子项目的运营期自竣工日至移交日止,若子项目二和子项目三的建设期延长/缩短,各子项目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3.4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

2.3.5所处阶段: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4公共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由漳浦县人民政府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实施本项目,政府通过竞争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人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提供符合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运营维护服务和市政道路运营维护服务,政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支付对价。

2.5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

2.7项目合作期:子项目一的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 子项目二和子项目三的合作期均为12年(含2年建设期和10年运营期)。

2.8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方式运作,由漳浦县人民政府的实施机构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依法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PPP项目公司(SPV)。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与社会资本方建立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2.9项目投资结构:本项目纳入PPP项目投资范围的投资总额约18533.1万元以及后期的运营维护费用。项目资本金占投资总额30%,项目的债务融资可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解决,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相应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它资金未按时到位由社会资本负责补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所在地(漳浦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中标社会资本与前亭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亭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主体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并负责提供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 前亭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社会投资人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出资形式:货币出资,出资时间:股权融资: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规定,结合金融机构对项目资本金的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投资总额的30%,约5600万元,项目资本金由社会投资人和前亭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项目资本金在签订合同30天到位。

2.10招标数据如有冲突以(一)实施方案财(两)报告(1)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2)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为准,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国内外企业法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外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2国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注销、暂扣、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一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全资子公司业绩可作为母公司业绩需提供控股证明):

①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三年内(2015年2月1日以后)作为投资人至少承接过两个以上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进入运营的单体规模日处理污水量不少于20000吨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②同时具备近3年(2015年2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20公里长度的城镇供排水管网建设运营业绩(以合同或其他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准)。

3.2.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

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2016年末公司净资产不少于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③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2014年度以来3年内平均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④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须具备国内外银行或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

⑤申请人应承诺: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通过项目公司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3.2.6允许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家。

3.2.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2.9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近一年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10根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我省各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或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有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等有关犯罪行为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3.2.11 2015年2月1日起3年内投标人未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及参建单位的业绩信誉评价工作中被评为“C”、“D”级单位。

3.3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法定代表人于2018 年3月9日至2018 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5层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2161156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本章附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应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名称一致;

5.2.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2.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48 9 00 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5层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59.56.98.91/n/zzzfcg/index.do)网站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 800000元),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年4月4日12:00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形式,汇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元光北支行

号:1409 0206 0960 0066 948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备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漳浦县前亭镇梅亭大街344号

联系人: 小潘

电话:3280088

9.2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

联系人: 小黄

联系电话: 0596-2161156

传真:0596-2161156

邮箱:hrc2161156@163.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招标编号:HRC[ZP-2018](PPP)第006

项目名称: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致: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我方在了解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8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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