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2024年度业务技术装备购置-安检排爆装备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6362-xm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汪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晨轩010-626863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6362-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业务技术装备购置-安检排爆装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6-12 14:04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zfcggg/sjzbgg/t20240612_1595497.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 5.保险” 中 5.2内容更正为:

★5.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在质量保证期内为搜爆服提供附带每件产品每年200万额度的产品保险,所附保险应当包括采购方使用人在实际使用或实战中出现伤亡、致残等情形的赔偿责任,同时承诺在中标后、到货验收能够提供符合上述承诺要求的保单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及赔偿责任。供应商须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11-3 供应商承诺”要求提供承诺书。

(二)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 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2.1.4探测器 中 5.内容更正为:

#5.接收器灵敏度:≤-150dBm

(三)原采购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1-3 供应商承诺(实质性格式)”内容更正为: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能够在质量保证期内为搜爆服提供附带每件产品每年200万额度的产品保险,所附保险应当包括采购方使用人在实际使用或实战中出现伤亡、致残等情形的赔偿责任,同时承诺在中标后、到货验收能够提供符合上述承诺要求的保单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同意采购人终止合同并向我单位追究违约及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

更正日期:2024-06-25 15: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大街9号        

联系方式:汪警官,010-65223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王晨轩、刘姗姗、尹皓,010-62686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晨轩、刘姗姗、尹皓

电 话:  010-6268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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