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洞口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文名称及编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湖南洞口某单位,项目总投资约为658160.76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洞口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邵阳市洞口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洞口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位于洞口县境内,含钢结构、装饰工程、雕塑工程、地面麻石板铺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3工期要求:3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条件
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 2 3 年 5 月 22 日~20 2 3 年 5 月 26 日 1 6 : 3 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书、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在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408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3 年 6 月 19 日 9 时 0 0 分,地点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予以查验。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hunan.gov.cn/ )、军队采购网( http:// www.plap.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洞口某单位纪检监督,电话号码:15337886852。
9.其它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洞口某单位;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洪峰、易伟强;
电 话:0731-84511088/13875973184(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