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浔区综合执法管理数据安全智慧应用体系建设方案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采)2022-053
项目名称:南浔区综合执法管理数据安全智慧应用体系建设方案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南浔区综合执法管理数据安全智慧应用体系建设方案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5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7、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
8、投标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
(3)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备份投标文件: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招标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供应商如需提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递交:
①如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3幢2单元3楼),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 0572-3705986。邮寄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应于 2022年5月24日16:3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招标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响应 文件(U 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
②如现场提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7)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010318
质疑联系人:13957293184
质疑联系方式:13735399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3幢2单元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705986
质疑联系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2-37059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传 真:/
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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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综合执法管理数据安全智慧应用体系建设方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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