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HD2024-RJ-G016品目四]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培训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编号:
瑞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购买培训服务协议书 甲方(购买主体):瑞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乙方(承接培训机构):瑞金市红都职业培训学校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慧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招标结果 和磋商文件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购买培训服务。根据《江西省就业补 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 号)、《关于做 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 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教学行为,保证培训质量,经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一、培训人数及金额
乙方开展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培训 100 人,总金额 100000.00 元。
二、培训时限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 2025 年 08 月 30 日前完成培训计划。
三、乙方责任义务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培训相关政策和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一)生源组织。乙方应按核准的培训项目、对象和人数组织生 源,每期不超过 3 个班,每班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60 人,培训教 室人均面积不上少于 2.5 平方米。
(二)教学实施。乙方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乙方须在开班当天将有 关培训补贴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公开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并 告知所有参训学员;乙方在办班期间应组织学员填写《代为申请提升
行动资金职业培训补贴协议》,在教室前后对角安装摄影监控设备对 培训过程进行摄影监控,并刻录保存影像资料;培训班结束时,应组 织学员参加结业考试考核,经考核合格按规定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建立台账。乙方应按要求以班期为单位建立培训基础台账(包括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并对基础台账的真实性负责,作为检 查验收、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当期培训班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 内,将台账资料送甲方审核验收)。
(四)补贴申请。培训结束后,乙方根据考核验收情况,以班期 为单位,按规定向甲方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五)就业跟踪服务。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至少三个 月的就业服务与跟踪,并建立就业服务与跟踪台账,同时将台账报 送甲方,以便掌握参训学员培训后的就业情况。
(六)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乙方应积极组织参训学员参加职 业技能等级认定(其中企业职工岗位培训中的岗前培训,创业培训除 外),原则上确保 60%的参训学员取得初级工等级证书,职业技能鉴 定补贴标准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 好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 号)文件执行。
(七)违约责任。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对培训过程的检查和巡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已拨付的予以追回:1、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经费的;2、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 培训计划的;3、通过巡查和抽查,发现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不规范、无故缩短培训期限、学员满意度低等现象的,对其及相关责任人提出 警告,停止其办班审批,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的;4、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责任义务
(一)受理开班申请。甲方负责业务咨询和受理申请,审核乙方 提交的办班申请资料,对符合开班条件的开具开班回执单。
(二)加强过程监管。对乙方开班情况及培训过程采取摄像监控、日常检查巡查、举报专查等方式对乙方开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现场督导 和巡查,并据实填写《巡查情况记录表》。
(三)开展效果评估。培训结束后,根据影像资料、过程检查巡 查和其他渠道掌握的情况,结合学员结业考核合格情况,对合格者免 费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对乙方培训效果进行综合评估,据实填 写《评估验收表》,评估结果作为是否拨付培训补贴资金的重要参考 依据。
(四)拨付补贴资金。甲方受理并审核乙方申请补贴材料。以抽 查检查、视频监控、考勤记录、办班核实、培训对象信息核查等确定 享受补贴人数后,向市财政提交拨款申请。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财政局、招标代理公司各 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合同附件
附件一:《中标通知书》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2024 年 12 月 3 日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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