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办公终端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hx-2024-nc038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展硕0512-58329899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政合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左潇潇0512-589181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办公终端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ZHX-2024-NC03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办公终端运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所需的办公终端运维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办公终端运维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办公终端运维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 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办公终端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合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HX-2024-NC038 项目名称:办公终端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所需的办公终端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 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闾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电子登记 表格,并扫描下列材料一并发至电子邮箱zhx@szzhxgp.cn):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 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 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补充或修正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 告知,磋商供应商可自行下载。 3.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只有在苏州政合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供应商按规定领取本次采购的磋商文件后,请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 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地 址:张家港市镇山路滨江大厦A座17-19层 联系人:曹展硕 电 话:0512-583298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政合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 联系人: 左潇潇 电 话: 0512-5891818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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