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田坝街1号商服用房(变卖)的公告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勃森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田坝街1号商服用房(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9月28日 11:51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该标的物负责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勃森拍卖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2)川0113执350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

卖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1410时60日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9)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卖标的: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田坝街1号商服用房。

评估价:920095.66元,起拍价:515253.58元,保证金:51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勃森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19180622510(四川勃森)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勃森拍卖”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辅拍公司将在竞价前统一组织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标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合伙购买手续。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价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变卖。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卖余款在成交后日内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账号:9558854402001226029

八、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已委托四川勃森拍卖有限公司在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19180622510(四川勃森)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勃森拍卖”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辅拍公司将在竞价前统一组织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28-61586939(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4号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十八

卖须知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1410时60日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9)进行公开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若与卖公告载明有出入,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京东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价款。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卖。所以请竞买人在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成交后日内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账号:9558854402001226029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变更手续的,须自行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应退还由卖方负担的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十一、标的物相关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卖开始前中止变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28-61586953

本院已委托四川勃森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19180622510(四川勃森)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勃森拍卖”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辅拍公司将在竞价前统一组织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十八

报价地址: https://paimai.jd.com/notice/523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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