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为市无城镇黄汰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工程中标公示
金额
166.6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9cg2023fw0119
预算金额166.66万元
招标公司无为市无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童美群
中标公司安徽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6.66万元
中标联系人常文君
公告正文
无为市无城镇黄汰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FW011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30567号
)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无城镇黄汰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金鹏小区8栋3单元105
成交金额:166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江声、齐中富、沙秋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00
万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费=100 万×1.2%+(成交价-100 万)×0.48%。
收费金额:1519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芜湖米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承诺函无法人代表印章。
4.成交单位业绩:(1)无为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装饰装修工程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实训楼二期工程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无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64号
联系方式:1395662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滨河二期16栋101室
联系方式:13805652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美群
电话:138056521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FW011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30567号
)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无城镇黄汰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金鹏小区8栋3单元105
成交金额:166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无为市无城镇黄汰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田园改造及田间步道、零星道路及排水、抓鱼池、绿化工程、门卫室改造、水池、舞台、展示厅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常文君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皖234212105193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江声、齐中富、沙秋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00
万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费=100 万×1.2%+(成交价-100 万)×0.48%。
收费金额:1519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芜湖米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承诺函无法人代表印章。
4.成交单位业绩:(1)无为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装饰装修工程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实训楼二期工程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无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64号
联系方式:1395662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滨河二期16栋101室
联系方式:13805652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美群
电话:138056521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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