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原子能板块2025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彬010-66297103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原子能板块2025-2027年度放射性固体废物外运处置集中采购项目 已由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  批准实施,由采购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实施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中国原子能各成员单位2025-2027年度放射性固体废物外运处置等采购需求,采购相关服务,本项目按标包成交。

将中国原子能各成员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金属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极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比活度小于100Bq/g,符合《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运输标准 GB127112008》相关要求)进行运输及贮存/处置工作。

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废滤芯、硅胶树脂、碱渣等,放射性核素为铀,所需服务包括:放射性废物的现场整备、运输、收储、贮存/处置工作,以及废物运输审批手续、废物入省备案手续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报备工作。

针对原子能成员单位的需求,将此次采购分为5个标段,各单位所需的运输、收储、贮存/处置数量按照2025年-2027年的需求进行预估,明细及分包情况如下(具体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包一: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序号

类别

2024年预估处理量(m3

2025年预估处理量(m3

2026年预估处理量(m3

2027年预估处理量(m3

1

低放不可燃废物

10

10

10

10

2

极低放不可燃废物

30

5

5

5

3

低放可燃废物

10

10

10

10

4

极低放可燃废物

150

30

30

30

标包二: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序号

类别

2025年预估处理量(m3

2026年预估处理量(m3

2027年预估处理量(m3

1

低放不可燃废物

100

100

100

2

极低放不可燃废物

300

300

300

3

低放可燃废物

2

2

2

4

极低放可燃废物

20

20

20

标包三: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序号

类别

2025年预估处理量(m3

2026年预估处理量(m3

2027年预估处理量(m3

1

低放不可燃废物

12

12

12

2

低放可燃固体废物

30

30

30

3

极低放不可燃废物

120

120

120

标包四: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序号

类别

2025年预估处理量(m3

2026年预估处理量(m3

2027年预估处理量(m3

1

低放不可燃废物

10

10

10

2

极低放不可燃废物

40

40

40

3

低放可燃废物

5

5

5

4

极低放可燃废物

55

55

55

标包五: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序号

类别

2025年预估处理量(m3

2026年预估处理量(m3

2027年预估处理量(m3

1

极低放不可燃废物

220

270

10

2

极低放可燃废物

0

8

8

备注:2025年度完成490 m?0?6废物整备和220m?0?6废物处置。

潜在应答人可按上述标包分类选择参与,各标包以最终的综合评价排名确定成交候选人(兼投不兼中)。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有效期内,放射性固体废物外运处置工作根据中国原子能成员单位安排开展。

2.3 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指定地点,包括天津、包头、宜宾、峨眉、汉中等。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或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且种类和范围包含低水平或极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放射性物品(三类放射性物品),并在有效期内。

(3)运输车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放射性物品(三类放射性物品),并在有效期内。

(4)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具有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项目允许放射性固体废物外运分包,如分包,分包商需具备3.2(2)、3.2(3)、3.2(4)。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联合体各方应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担采购内容,但联合体各方资质应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无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其他:无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应答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应答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领取,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 子 版 采 购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应答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应答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相关工作的潜在应答人不得参与应答。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_2024_年_10_月_30_日_9_时_30_分,地点为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5.2 响应文件拒收的情形:

?0?1         逾期未上传报价文件;

?0?1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

?0?1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人),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彬

   话: 010-66297103

电子件: liub@mails.cneic.com.cn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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