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CZQ12024080-1
二、项目名称: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分类转运中心)EPC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池州市青阳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17-7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分类转运中心)EPC项目,项目占地约10489.12?O,总建筑面积4339.96 ?O,主要建设1座300t/d的生活垃圾压缩转运中心(含2机位生活垃圾、2机位厨余垃圾)、1座大件破碎处理中心(含绿化垃圾破碎)及1座综合管理中心。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4732574.00元,大写叁仟肆佰柒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肆元整(其中设计费360000.00元,设计费为固定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项目类别: EPC(设计-采购-施工)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明确大型和技术特别复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模标准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垃圾处理厂工程,为技术特别复杂工程。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统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十一、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给排水、标识标牌标线、景观及绿化、亮化、供配电工程等)、设备采购安装、交(竣)工验收、试运营(3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设计(含图纸报审)、设计交底、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报批报审工作等。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批复要求,中标人负责协助招标人图纸报审和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评审或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等一切的程序并承担全部费用。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2)施工总承包工作:审定的设计文件范围内(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工程除外)所有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等招标资料。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hizhou.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ahtba.org.cn/)公开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址: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二楼)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九、备 注:
1、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hizhou.gov.cn/)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2、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
4、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5、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6、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系电话:0566-2318206。
7、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8056。
二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17-7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徐新平
电话:18005661887
2、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如
电话:15551757677
3、电子交易系统: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6-2318056
4、行政监督部门: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0号
电话:0566-5036286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