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宁县车头安置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8
金额
374.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000142
预算金额374.35万元
招标联系人焦吉焰199739140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继开1331739029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新宁县车头安置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项目概况

新宁县车头安置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中基燃气旁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1 1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000142   

2、代理机构编号HNKN-SY-202453

3、项目名称:新宁县车头安置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5、中小企业对应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7、预算金额374.3529万元

8、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1

新宁县车头安置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

374.3529

 

7、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注明: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 27 20251 6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中基燃气旁2楼)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资料二份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 1  17   14  30  (北京时间) ,地点为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中基燃气旁2楼)开标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中基燃气旁2楼)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  20251 17    14    30 (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中基燃气旁2楼)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新宁县

联系焦吉焰

联系方式:19973914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中基燃气旁2楼

联系人:姚继开

联系方式:13317390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继开

电  话:13317390290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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