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梅岐乡梅岐村饮用水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景招b[2023]264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78-5816188
中标联系人于济鑫
公告正文
工程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梅岐乡梅岐村饮用水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 景招B[2023]264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梅岐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3 年12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嘉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0578-5816188  
中标候选人:丽水华飞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于济鑫   证书号码: 浙2332008202308500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壹拾贰万贰仟贰佰捌拾叁元整(¥:1122283.00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60  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 景宁畲族自治县梅岐乡人民政府 
2023 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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