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信息化系统维保-基础平台硬件维保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5.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at187076605941
预算金额25.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信息化系统维保-基础平台硬件维保(项目编号:24AT18707660594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40927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价):254082.00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2397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安普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价):213800.00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201698.11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1008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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