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A2311HX07-01)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A2311HX07-01)(项目编号: ZYT-20231121-051 ),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A2311HX07-01),本项目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停车管理平台融合组网对接开发和最江阴优惠券等相关接口开发,完成对接接口开发部署、测试、联调、实施上线等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比选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
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A2311HX07-01) |
详见比选文件 |
项目预算:含税11116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合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江阴优惠券等相关接口开发服务项目上线,终身免费运维;合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停车管理平台融合组网对接开发项目上线。
服务期限:终身免费运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分包(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104860.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符合本项规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注: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认真如实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其他要求;(1)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参选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22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3)银行汇款凭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信息表(电子档),格式如下:
税务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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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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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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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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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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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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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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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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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9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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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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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JYA2311HX07-01)-文件费。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10658
4.5友情提醒:
4.5.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15806198065@189.cn),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4.5.2网上报名的参选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通江大道898号无锡电信物资采购中心办公楼四楼开标1室(门卫室侧东面楼梯上四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禹辉
电 话:17306102011
电 子 邮 件:15806198065@189.cn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邮 编:214000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uzhy.js@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