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部新城)南部新城绕城公路以南河头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金额
12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3201010367140907001
预算金额12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187959416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部新城)南部新城绕城公路以南河头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招标项目编号:S3201010367140907001

编号: ANB170006-01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秦淮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部新城绕城公路以南河头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南管委[2017]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
2.2 工程地点:秦淮区光华街道绕城公路以南高桥社区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2.6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爆破与拆除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秦淮区光华街道绕城公路以南高桥社区河头村、南圩村和姚家村东起宁杭高速、南至双麒路、上坊河,西接外秦淮河环境整治项目、北到绕城公路的场地平整、部分基础设施拆除建设和环境整治,新建面积为2万平方米,总面积16.3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0000 m2;建筑物层数:1 层;其中地上层数:1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2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5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0000 m2;幢数:0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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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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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2月2日16时14分到 2018年2月9日16时14分为止
8. 其他
8.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8.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8.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
8.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秦淮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柴园北路222号 地 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81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杜科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25-86642972 电 话:1879594166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紫金农商银行葛塘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112 0101201 00007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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