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树湾煤矿Ai智能视频分析预警系统”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编号:ZB-240703-PR240527000003)
一、内容
现就“榆树湾煤矿Ai智能视频分析预警系统”项目招标事项澄清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第1条:“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为AI智能视频分析预警系统的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代理商(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则该授权代理商投标无效)”。
说明如下:AI智能视频分析预警系统是指软件部分,硬件产品不做要求。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 章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中的 第四条“(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说明如下: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指的是AI智能视频分析预警系统软件部分产品,硬件产品不做要求。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村
联 系 人:边江
电 话:18629223099
电子邮件:3430349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榆林能源集团售电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榆能大厦16层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7795981160
电子邮件: 8341937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