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89.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合丰堤委会浏阳河河道保洁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00214003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合丰堤委会浏阳河河道保洁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21400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合丰堤委会浏阳河河道保洁项目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全面落实河道保洁河长负责制,明确河道保洁任务目标,明晰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改善城乡河道生态环境,实现两岸滩涂无垃圾堆积、水面无漂浮废弃物,逐步实现全市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项目范围及主要工程量。雨花区与芙蓉区、长沙县相邻,以浏阳河为辖区分界线,因此,根据河道保洁工作原则,以浏阳河河道中心线为界,临雨花区侧浏阳河干流属于雨花区保洁范围。浏阳河圭塘河口至S21长株高速跨浏阳河大桥处,沿线共计31km,含水域面积3.84km2及沿线所有排口。 1 4899680
 合计金额小写: 4899680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捌拾玖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管理员工资

元/月

/

/

3

3500

378000

2

船舶驾驶员、船员工资

元/月

/

/

16

3000

1728000

3

服务人员

元/月

/

/

6

2600

561600

4

人员社会保险

元/月

/

/

25

700

630000

5

人员意外保险

元/

/

/

25

380

28500

6

法定假日加班费

元/节日

/

/

25

300

247500

11个法定假日/年

7

劳保福利费

元/月

/

/

25

50

45000

8

服装、工具费用

元/月

/

/

25

80

72000

9

船只保险费

元/

/

/

8

3000

72000

10

车辆租金

元/

/

/

1

2800

100800

11

船只油耗、维修费

元/月

/

/

8

1200

345600

12

车辆油耗、维修费

元/月

/

/

8

1000

288000

13

企业管理费

元/

/

/

/

2%

88940

1至12项总额比率

14

企业税、费等

/年

/

/

/

5%

224800

1至12项总额比率

15

利润

/年

/

/

/

2%

88940

1至12项总额比率

合计报价

489968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01 —— 2023-03-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此次招标期限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既 2020 年 4 月 1 日至2023 年 3 月 31 日

2、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3、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每年分为两次付款,以区财政局付款时间节点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66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66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66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66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66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66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01010000026054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水域保洁质量标准。

(1)、水面无成片漂浮物,特殊情况下水面漂浮物不得超过 1 ㎡,水面不得有相对静止的漂浮病死禽畜。

(2)、水面无影响河道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水生植物。

(3)、桥墩、排水口周围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禁止采取开闸放漂(防汛调度除外)。

(4)、清捞的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上岸并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打捞的漂浮物应集中堆放、包装放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干净,做到垃圾、废弃物不堆放在人员集中地段或公共场所附近,防汛调度、突发性事件等其他特殊情形除外。

(5)、禁止焚烧垃圾。

(6)、保护好坝堤,及时清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汛期的安全。

(7)、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区应对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的专门保洁单位,由专门保洁单位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专门保洁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应当运送至所辖区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处置。

(8)、中到大雨过后三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9)、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立即向所在的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2、陆域保洁质量标准。

(1)、河道滩涂两次不得有 1 ㎡以上垃圾废弃物、堆物、枯枝灌木等。

(2)、岸坡整洁,无垃圾。

(3)、河道沿线桥、涵、闸站等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

(4)、沿河水工建筑物等设施无乱贴乱画、乱设小广告。

(5)、河道沿线的警示牌、指示牌等设施保持清洁完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考核方式: 保洁队伍将由采购人严格按照《雨花区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和《雨花区河道保洁应急机制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届时将由专职巡河员结合现有网格化巡河平台对浏阳河全线采取徒步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保洁不到位相关问题将记录在案并通知中标方,每个计分周期以100 分为起点,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结算时换作百分比,按照百分比给付工程款项,扣款百分比不高于 10%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地址: 四方坪街道栖凤路6号202房
法定代理人: 陈伟奇 法定代理人: 汪奇
委托代理人: 戴文茂 委托代理人: 颜胜辉
电话: 0731-85880261 电话: 0731-85645856
传真: 0731-85880256 传真:

附件列表
  1. 采购要求.doc
  2. 开标一览表.pdf
  3. 中标通知书.docx
  4. 分项价格表.pdf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7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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