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浙大采招E2020236号
二、项目名称: 开发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环境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12800元 | 杭州质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16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开发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环境检测 | 开发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环境检测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项珺,胡靖,罗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计费基数为采购预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2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根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00205
质疑联系人:许晓霖
质疑联系方式:15990868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传 真:0578-2121173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勇军、吴希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21173、2153351
质疑联系人:严勇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211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传 真:0578-2990137
联系人 :顾倩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8-299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