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暖通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金额
308.2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衡财采计[2023]-020042
预算金额308.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雁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28万元
中标联系人封校荣0734-8810799
公告正文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暖通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4年2月5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3]-020042-1
采购人(全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雁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暖通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3]-020042
3、项目内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暖通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陈曦
6、联系电话:0734-254808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082810.12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01全额付款:                   
02预付款:                   
03分期付款: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设备到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5%,剩余的15%以财政评审中心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审计结果出具后,甲方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经审计总金额的97%;剩余的3%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04成本补偿:                   
05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2月05日,完成日期:2024年05月05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内
3、方式:现场履约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条款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2-0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2月04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姚方元法定代表人:封校荣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4-2548081电 话:0734-8810799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开户银行:建行衡阳光辉路支行
 帐 号:43050164433600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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