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桐乡市市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桐财发〔2018〕8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桐乡市石门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M2024-ZFCG-TX16
二、项目名称:桐乡市石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项目专项债开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为采购人在中标银行开设账户,用于办理桐乡市石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项目工程款专项债券资金收付等业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符合《桐乡市市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2)在桐乡市设有分支机构;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设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设立时起);
4)监管评级应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2023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未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17:00
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为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525572188@qq.com),审核通过后代理公司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投标人及时查收。代理咨询电话:周女士 0573-88119200。
3、获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要求各报名人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未填写或填写有误的,后果自负。)
4、在获取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将被拒绝。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发布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14:00时整。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666号小圆满总部大厦B座20楼)。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义请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17:00时整前用书面形式向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可传真)答疑材料,逾期视作对招标文件等有关要求均无任何疑义和异议,招标人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统一答疑纪要。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桐乡市石门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573-88610058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石门镇子恺东路2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73-88119200传真:0573-88119200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666号小圆满总部大厦B座20楼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沈女士 投诉电话:0573-88615399
十二、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桐乡市石门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