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cg2024110200014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常志勇181329803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服务(第2次采购)

项目编号 JYCG2024110200014 采购经理 常志勇-18132980357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2 15:59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2 17:05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C 水土保持方案   详见技术要求 1 总工期25天。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报价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定,考虑各种风险,自主报价。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费用,包含税费、服务费用、加班加点、交通费等工作所发生的相关所有费用。2、付款方式: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核后,支付100%合同款。

  3.技术条款:1.项目名称: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服务; 2.项目承包范围:编制《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上内容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出具合格的审查意见和批复文件;最高限价:5万元。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单位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采购公正性的响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3. 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响应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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