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一期至三期)
发布时间:2023-12-20 1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606-04-01-262717、2309-440606-04-01-119645、2309-440606-04-01-358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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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一期至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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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一期至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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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一期至三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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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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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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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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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一期)建设内容为DN200~DN400污水管约1.75千米,管径De110~De160的PE压力转输管约1.37千米,新建DN100~DN150雨水立管及污水接户管约120米,新建2座埋地式一体化污水泵站和4处地埋资源化利用池及配套设施;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二期)建设内容为新建DN500污水主干管约380米,新建DN200~DN300支管约1公里,新建雨水立管及污水接户管DN100~DN150约570米;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三期)建设内容为新建DN500污水主干管约560米,在主管沿线村居新建DN200~DN300支管约690米,新建DN100~DN150雨水立管及污水接户管约23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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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一期至三期)均为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新建管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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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各期) |
18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整体完工验收之日止。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27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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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7702792.87元。其中:一期最高投标限价为5953633.14元;二期最高投标限价为6064461.87元;三期最高投标限价为5684697.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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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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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 5.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 5.2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0〕15号)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5.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注:此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担任本工程其中任一期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各期拟派项目负责人岗位不得互相兼任,投标人须按条款6.1-6.5要求配备其余两期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按第九章投标文件资信标附表三格式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含其余两期)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注:本项目各期均需要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投标人须按条款7.1-7.4要求配备三期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并按第九章投标文件资信标附表二格式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1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含其余两期)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8.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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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无此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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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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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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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1日9 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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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1日9 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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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11日9 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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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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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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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2973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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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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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郭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66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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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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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承包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者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8.招标控制价:19933332.81元。其中:一期招标控制价为6703786.89元;二期招标控制价为6828579.97元;三期招标控制价为6400965.95元。 最高投标限价:17702792.87元。其中:一期最高投标限价为5953633.14元;二期最高投标限价为6064461.87元;三期最高投标限价为5684697.86元。 9. 工程编号:GC2023(SD)WZ0305 10.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57-22973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