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管道四公司
招标联系人慈薇薇182221781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项目顶管工程分包谈判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项目起点位于 排海干渠深南大道康佳释放井下游100m处,接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试验段终点 工作井;项目终点位于排海干渠白石路大沙河东岸,其中修复DN2200mm管道1100米,2600 ×1600mm箱涵2900米,修复总长度共4000米,同时建设临时导排管道,另外项目涉及竖井施 工、顶管施工、临电临水、绿化迁移、临时便道、迁改等附属工程。 谈判范围:根据项目部提供基准点进行其他测量工作、机具准备就位移动、工作井及接收井支撑设备安拆、顶进设备及操作平台安拆、顶进后座及坑内工作平台安拆、洞口开洞及止水、润滑泥浆、触变泥浆减阻、泥浆制作、沉淀池制作、钢质泥浆池制作安拆、排浆、泥浆出坑及场内运输、管道顶进、纠偏,管道接续焊接,含竖井内管道焊接及管件安装;顶管完成后壁后水泥浆填充、管道内注浆孔封堵以及中继间焊接封堵、管口防腐补漆、顶管保护、顶进过程中的质量事故的处理、管道贯通后清淤、及管道缺陷处理、验收通过后的管道封堵等;顶管施工地面沉降注浆处理、顶管施工地面冒浆的处理、顶管贯通始发井、接收井洞门砌筑封堵止水、场内运输、隧道通风照明、顶管施工完成后竖井内部泥浆、杂物清理;与作业相关泥水平衡/岩石顶管设备、顶管及配套的泥水分离设备、除甲方提供外的其他材料设备、材料场内运输及二次搬运(含甲供材料的卸货)、顶管专用钢管的垂直吊装机械、机械设备进退费、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措施、施工用水用电(如无法接市电时考虑发电机发电)等由乙方自行考虑;不含管材管件、水泥浆置换水泥、镀锌管堵、中继间采购,渣土、泥浆装车、外运弃置。分包单价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包机械、利润、风险费及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项目单位: 管道四公司
项目类别: 工程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3 企业资质:服务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叁 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有效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项目经理:服务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项目经理与服务商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服务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 其他要求: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服务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服务商资格或禁止准入的;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3.9 各服务商均可就本谈判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项目不分标段)
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5日8:00:00至 2024年10月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有意参加的潜在服务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期内通过603254003@qq.com ,提交申请领取谈判文件的函见附件,获取谈判文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 慈薇薇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82221781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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