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兴县财政局国库电子支付指纹key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3092420170525004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公司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王宇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倩0317-8815588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代码: 0813092420170525004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数量: 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电子支付指纹 KEY采购
采购联系人: 王宇 联系方式: 0317-6621975 代理机构: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海兴县
海兴县财政局国库电子支付指纹key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25
采购人名称: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城海滨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县财政局 + 0317-662197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倩 + 0317-8815588
采购预算金额:1300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国库电子支付指纹key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海兴县财政局国库电子支付指纹key系统是为了满足财政国库电子支付项目CA认证,兼容目前应用的一体化业务平台、网上支付系统、政府管理信息系统(县级版))指纹登录,该设备只有深圳市亚略特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可以满足项目的需求,鉴于该产品技术的独特性,因此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深圳市亚略特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河北人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该项目的唯一经销商。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北人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11301046958613320)拟定唯一供货商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51号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6 月3日8:30至2017年6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保证金金额:2000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未明确项目名称的按报名不成功处理)。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沧州银行海兴支行账号:5510120100000048204联系电话:0317-5547168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北人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51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提供深圳市亚略特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委托授权书。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05-26至2017-05-3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兴县工行二楼)
公示期限:2017-05-26至2017-05-31
财政部门地址:海兴县城海滨路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17-8815588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8815588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0528单一来源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