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酒泉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qygcg-gsxys-(2024)-07号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公司酒泉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卢继源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裕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明燕139937255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2024年酒泉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酒泉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采购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28 09:42:55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5-29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5-29 12: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5-29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新裕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2024年酒泉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采购项目 JQYGCG-GSXYS-(2024)-07号 服务
290000.00

公告内容
2024年酒泉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承训机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甘肃新裕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市民政局的委托,对“2024年酒泉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采购项目”以询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玉门市汇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敦煌市睿诚职业培训学校、金塔县睿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YGCG-GSXYS-(2024)-07号
二、采购内容:
培训科目
培训人数(人)
培训周期(天)
养老机构运行管理知识培训
54
1
养老护理技能培训
100
10
养老护理职业技能考核
30
1
优秀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
6
5

三、项目总预算金额:小写:¥2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提供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2时0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9日12时01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8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酒泉市民政局
联系人:卢继源      
联系电话:18298767696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9号(市政大厦西10楼)
代理机构:甘肃新裕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明燕         
联系电话:13993725566
地    址:酒泉市肃州红豆庭院北门
注: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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