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0121破5号移交接管通知书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移交接管通知书
公开时间:59分钟前 公 开 人:四川紫坤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川紫坤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移交接管通知书

韦孝芳、重庆市阿陀利纳米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王琨、胡鹏、邓强以及四川紫坤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清算义务人:
四川紫坤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坤林业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申请,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2024)川012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宏华公司对紫坤林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0月24日作出(2024)川0121破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紫坤林业公司管理人。
四川紫坤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依法对紫坤林业公司进行接管,你们作为债务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股东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后7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管理人移交保管、占有和管理的紫坤林业公司的财产、证照、印章和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积极发现、追回紫坤林业公司的财产、账册、文件等财务或资料,探寻有关线索。不知道、不掌握相关情况的,应当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举证证明不知道、不掌握紫坤林业公司财产、账册、文件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逾期未移交或者未书面说明情况并举证证明的,将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致使紫坤林业公司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特此通知!

四川紫坤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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