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4年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
电商化流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82416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并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包 | 分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成交候选人 |
1 | 282416-1501001-9999 | 包1 | 001工业泵 | 24 | 台 | 1人 |
2 | 282416-2202064-9999 | 包1 | 002屏蔽服全套 | 223 | 套 | 1人 |
3 | 282416-2209075-9999 | 包1 | 003RFID电子标签 | 600 | 个 | 1人 |
4 | 282416-2209071-9999 | 包1 | 004抱杆 | 3 | 套 | 1人 |
5 | 282416-2209067-9999 | 包1 | 005扩张剪切器 | 50 | 台 | 1人 |
6 | 282416-9207001-9999 | 包1 | 006飞行器配件 | 230 | 个 | 1人 |
7 | 282416-9207007-9999 | 包1 | 007消防系统配件 | 34 | 个 | 1人 |
8 | 282416-2401014-9999 | 包1 | 008工业级交换机 | 120 | 台 | 1人 |
9 | 282416-1311000-9999 | 包1 | 009大地测量测距仪器 | 402 | 台 | 1人 |
10 | 282416-1301000-9999 | 包1 | 010电气标准器及检测装置 | 11 | 台 | 1人 |
11 | 282416-1301000-9999 | 包2 | 010电气标准器及检测装置 | 12 | 套 | 1人 |
12 | 282416-1304024-9999 | 包1 | 011核相器 | 24 | 台 | 1人 |
13 | 282416-1304024-9999 | 包2 | 011核相器 | 28 | 台 | 1人 |
14 | 282416-1304069-9999 | 包1 | 012工频升压试验装置 | 1 | 套 | 1人 |
15 | 282416-1304057-9999 | 包1 | 013大电流发生器 | 59 | 台 | 1人 |
16 | 282416-1313000-9999 | 包1 | 014温度湿度测量仪表 | 30 | 只 | 1人 |
17 | 282416-1309000-9999 | 包1 | 015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 | 4 | 台 | 1人 |
18 | 282416-1310000-9999 | 包1 | 016金属检测仪器 | 16 | 台 | 1人 |
19 | 282416-1303000-9999 | 包1 | 017时间频率仪器仪表 | 29 | 台 | 1人 |
20 | 282416-1308000-9999 | 包1 | 018通信仪器仪表 | 28 | 台 | 1人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附表1:专用资格业绩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其他
3.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应答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5注意事项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13日10:00时。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应答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应答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应答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4加密电子邮件发送
截标前将应答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bgswz2024@163.com
投标文件发送要求:投标人以分标为单位将完整的将商务、技术、图册(如有)应答文件进行加密压缩(自行设定四位数字的密码)发送至指定邮箱且与提交网盘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即一个分标制作一个压缩包发送一封邮件),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名称命名按下列格式:分标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例:001工业泵包1-投标人名称)。为避免网络问题造成邮件发送超时或失败,请投标人不要刻意卡时间发送,尽量提前发送邮件比较稳妥。
解压密码发送要求:将解压密码在截标后8月13日上午10:00-10:10时间段内发送至至指定邮箱:zbgswz2024@163.com,无需发送附件只需将投标人名称及4位数字密码发送即可,一个投标人在本批次所有标包设置同一个密码。(例:282416+投标人名称+密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gov)”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9号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邮编:810001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810003
联系人电话:李经理0971-6076845
电子邮件:zbgswz2024@163.com
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合规约定.docx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其他事项
1.档案移交的要求
1.1中标人应根据国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档案归档所需的资料,并负责或配合项目实施方有关单位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1.2根据档案管理要求中标人须补充完整纸质投标文件,所有档案资料要求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有效,符合档案原始记录性、有机联系性和长久保存要求。所有文字材料为“双层PDF”格式,各类设备图纸为“DWF矢量图”格式,同时确保电子、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2.谈判时间安排:2024年8月14日10:00准时开始,详见采购文件应答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二谈判和再报价流程。谈判会议使用钉钉直播,潜在投标人请扫码加钉钉群。
3.样品核实:
本次采购无需提供样品。
4.鉴于电商化采购模式的特点,本采购范围标明的“参考数量”,仅供应答人判断大致采购规模的参考。本次采购不承诺各最终成交人的实际供货数量,各成交人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批竞争性谈判的电商化采购执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此次合同执行期限内执行价款不超过成交金额,不设置下限,如未到执行期,合同执行价款已到成交金额,则合同提前终止;如采购执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由请购单位在电商平台自行选购。
5.有质保期的物资的生产日期不得早于供货期前6个月。
6.物流配送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电商交易专区履约管理,防范和杜绝履约风险。中标(成交)人需按照国网商城商户中心发货配送要求,下载“闪电APP”或在国网商城商户中心完成发货信息的填补,确保物流配送在途数据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中标(成交)人在国网商城商户中心发货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可以选择多种物流方式:
方式一:第三方物流(成熟物流商);
方式二:自配送(成交人自有配送车辆和司机时可选择使用);
方式三:合作物流(委托给成交人常用的合作物流公司进行配送);
方式四:在线发货(目前支持顺丰,月结)。
国网商城商户中心发货及物流功能介绍,后期由采购人或国网商城向成交人提供指导资料,成交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在线物流信息的收集。
7.本次所有标包的质保期均为24个月。
8.协议有效期
本次电商化采购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8月31日。
11.采购执行方式
在本次谈判采购中,若贵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人,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与贵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供货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各项目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成交结果通过国家电网公司自有交易平台(国网商城)履约,各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
具体履约流程如下:成交结果公布后,成交应答人与国网英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商城运营方)、北京汇通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e宝运营方)签订国网商城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并在国网商城电商化采购专区开设店铺。成交应答人负责按照成交结果,在采购专区维护商品信息(包括****的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图片等)。
项目单位在国网商城上选购商品,形成请购单。请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国网商城发给成交人。成交人按约定给项目单位配送供货。送货时,打印国网商城统一标准的配送验收单,项目单位物资部门验货收货。项目单位确认收货后,成交人按约定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项目单位完成发票校验等付款审批流程后,通过国网商城支付渠道支付货款给成交应答人。
附表1: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附表之附表一货物清单及物资唯一码.xlsx
附表2:2024-2025年青海公司电商化采购物资配送网点信息表(汇总)
附表4:报价单(格式模版)
附件4.xlsx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