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7.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740
预算金额148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8-65770377
中标公司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14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740
二、项目名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磋商文件(2022083103).pdf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磋商文件(2022083103).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6号四川国际富润广场3楼 | 1,476,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会议服务 |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 负责中华职业教育成果展布展、组织实施第二届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开幕式、赛事执行及闭幕式,以及第二届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宣传推广、后勤保障等工作。供应商应按照务实高效的标准,简约、创新、国际化的原则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安排,确保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 (一)中华职业教育成果展展板制作及搭建(二)第二届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及活动(三)第二届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宣传推广(四)重要嘉宾邀请接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 | 1,476,000.00 |
李晓燕、邓翼、汪姌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与利润,本项目以预算金额*1.5%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投诉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青羊东一路2号
联系方式:028-8660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5区1502号
联系方式:028-65770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28-65770377
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磋商文件(2022083103).pdf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磋商文件(2022083103).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740,项目编号:
2022-09-29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 | 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 | 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 | 商务商务环节环节(42分分) | 技术技术环节环节(48分分) | 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0分分) | 综合评审得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分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42 | 46 | 10 | 98.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6000(元)(壹佰肆拾柒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8000(元)(壹佰肆拾柒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9000(元)(壹佰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
2 | 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9 | 42.67 | 9.99 | 61.66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6000(元)(壹佰肆拾柒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8000(元)(壹佰肆拾柒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9000(元)(壹佰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
3 | 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9 | 39.33 | 9.98 | 58.31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6000(元)(壹佰肆拾柒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8000(元)(壹佰肆拾柒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9000(元)(壹佰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
-第1页-
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中
华职业教育社的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
业为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11310万元,
资产总额为1544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
为双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3日
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9一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740
项目名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0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评审方法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1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委托,拟对中华职业教
育创新创业大赛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
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740
2.采购项目名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预算:14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为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
2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
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
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10时00分—2022年9月13日10
时30分(截止时间以开标厅现场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
环球中心W5区1502号)。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以开标厅
现场时间为准)。
(八)开标地点
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5区1502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青羊东一路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03920
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5区1502号
邮编:610041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5770377(张老师)
联系邮箱:xinhuahuida@163.com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48万元元;最高限价:148万元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 ||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
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 | ||
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 | ||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 | ||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 | ||
4 |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
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 | ||
项目不涉及) | ||
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 ||
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 | ||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 | ||
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
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 |
5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整 | ||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 | ||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 | ||
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
4 | 磋商情况公告 | 1.所有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5 | 磋商保证金 | 无 |
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7 | 联合体磋商 | 不允许联合体 |
8 | 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9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0377 |
10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028-65770377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0377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5区1502号 |
12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复,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0377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5区1502号邮编:610041 |
6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3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本身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0377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5区1502号邮编:610041注:1.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质疑时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5927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5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6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7 | 成交服务费 | 根据成本与利润,本项目以预算金额*1.5%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收款单位: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账号:1000040000749203 |
18 | 响应文件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word文档或PDF文档) |
19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
(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本采购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
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
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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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
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
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4)供应商的失信惩罚。供应商在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就自己的诚信
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时实行10%/次的报价加成,无限制累加制,予以惩戒。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
进行惩戒。
(5)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
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
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
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
9
(b)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c)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d)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e)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C)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b)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c)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d)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e)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12)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
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13)供应商澄清、说明
(A)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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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C)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
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
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
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
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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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共同评审因素 |
2 | 大赛服务方案(28%) | 28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大赛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大赛总体方案;②赛事执行方案;③开闭幕式方案;④现场搭建及会务执行;⑤宣传推广方案;⑥大赛现场管理服务方案;⑦后勤接待方案等内容;上述大赛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4分,最多得2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名称错误;服务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服务期限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描述有歧义或逻辑有漏洞或夸大描述或前后矛盾;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与本项目无关〕 | 技术评审因素 |
3 | 服务保障方案(20%) | 20分 | 根据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项目进度及质量保障方案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及安全保障措施;③应急管理机制及应急处理措施;④物流服务方案;⑤疫情防控方案。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4分,最多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名称错误;服务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服务期限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描述有歧义或逻辑有漏洞或夸大描述或 | 技术评审因素 |
66
前后矛盾;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与本项目无关〕 | ||||
4 | 供应商人员配置18% | 18分 | 1、项目团队有20人及以上的得8分;团队有15(含)-19(含)人的得5分;团队有10(含)-14(含)人的得3分;团队9人及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加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共同评审因素 |
5 | 履约能力24% | 24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含)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经验,且承办成功案例的得3分,最多得24分。注:类似项目经验包括赛事活动或会务活动类等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共同评审因素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
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
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
供应商。
(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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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
(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说明情况;
(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
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
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
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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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7.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1)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
取终端工作人员,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
(3)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
(4)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
(5)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
评审结果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
(6)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
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
(7)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记录或者反
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的;
(8)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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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
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
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
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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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考
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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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附件
4.项目磋商文件
5.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6.项目响应文件
7.成交通知书
8.其他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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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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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碳商报告
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740
四川·成都
2022年9月23日
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2.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740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拟对“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进行竞争性碳
商方式采购,本次竞争性碳商采购委托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
2.碳商公告于2022年8月3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于
2022年9月8日发布,第二次更正公告于2022年9月16日发布。
3.出售碳商文件时间为: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22日09时00分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碳商文件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名称
序号
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
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2
成都显福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
四川中梁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
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
5
北京华普亿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
无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小
(一)评审方法名称和概念
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因素
按碳商文件要求执行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按碳商文件要求执行
三、参加碳商的供应商名单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 |
2 | 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3 | 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四、评审地点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一)评审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5区1502号
(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了3人组成的碳商小组(其中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2人,
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
长道的人
五、碳商情况
(一)按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9月23日10:30,在成都
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5区1502号进行了碳商。
(二)碳商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0:300(北京时
间),共收到3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三)碳商大会由张老师主持,彭老师负责记录。
(四)碳商过程中,由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
(五)碳商过程是否顺利:顺利
六、评审情况及说明
(一)评审过程情况
1.评审过程执行情况
正常
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
无
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
无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无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
无
(四)有效/无效供应商名单。
有效供应商名单。
有效供应商名单 | 有效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 |
2 | 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3 | 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无效供应商名单 | 无效供应商名单 | 无效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1 | / |
评审是否继续:是
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 | 评审结果 | 评审结果 |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总得分 | 平均分 |
第一名 | 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294 | 98 |
第二名 | 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 | 184.97 | 61.66 |
第三名 | 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74.94 | 58.31 |
八、碳商小组授标建议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成交候选人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金额(元)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1476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四川会博科技有限公司 | 14780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四川展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479000 |
九、碳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签字
日期: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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