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330.7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07562
预算金额330.7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玮024-225167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2
公告正文
(辽宁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7562
项目名称:辽宁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单位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7,100.00
最高限价(元):3,307,100
采购需求:查看
组建具有熟悉掌握松辽流域有关省(区)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且具备丰富的流域、区域规划经验和完善人才队伍的技术团队。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对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要求,对标流域、省区有关规划,结合辽宁省实际,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制定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管控方案,建立地下水分区管控机制、预警制度与限采机制、地下水储备管理制度,优化全省地下水监测站网的总体方案,加强地下水数字孪生,提升地下水智慧感知能力,形成数字化、智能化地下水监测预警能力,统筹需求管理与储量勘探,合理安排地下水开发与保护工程布局,提出超采治理与保护措施,进一步增强全省地下水统一调度管理,建立监督与管理机制和规划实施评价制度。形成与流域水网规划等成果相协调的“探、采、限、储、保”多位一体的《辽宁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更好地支撑全省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指导全省地下水保护利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并且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工程咨询服务专业包括水利水电专业,且水利水电专业对应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0.5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6760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玮
电  话: 024-2251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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