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法院法务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 ||||||||||
项目编号:XCFY27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昌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新昌县人民法院法务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2、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由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机构)授权后(允许分级授权)方可参加本项目;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允许分级授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账号:368858339794 特别说明: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2月1日9:30(北京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 ,逾期送达将被拒收。 (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9年2月1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6、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085887 采购代理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和传真:0575-86761778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575-86621309 7.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8、其他事项 (1).未经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必须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新 昌 县 人 民 法 院 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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