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二标段项目砖渣谈判采购已由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二标段项目,根据公司现有工程项目及对外经营需要,计划采购一批砖渣。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提供供货、质保,同时承担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供货地点是项目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1
包件 |
砖渣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砖渣(压实方) |
颗粒粒径<100mm |
立方米 |
160000 |
数量以压实方收方为准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压实方指的是整平、初压后经验收合格的方量。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材料供货完毕。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
(2)报价人应协同采购方对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进行必要的考察,以满足采购方要求。
3.1.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1.4 业绩要求:无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6)税务部门提供的无欠税证明。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3日至2024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任学忠 联系电话:18678523913)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有意报价的单位需将报价人的文件款回执证明通过电子邮箱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后,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人将根据情况将谈判采购文件发到报价人指定邮箱。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请于2024年10月8日12时前回复是否参与报价并附报价保证金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cjfqg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价人单位简称+包件号。电话联系采购人(包件1:联系电话18678523913请在工作时间联系:8:30-11:30;13:30-17:00)。
4.2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人单位简称+项目简称+包件号)。售后不退。采购人只接受对公转账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请按下面账户信息汇款(文件款和报价保证金回执单均需备注谈判采购项目内容及包件号)
账户名称: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815090101421002923
开户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南四楼会议室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4时30分。2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与企业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公路管理局材料供应处
电 话:0635-6051532
邮政编码:252000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公路管理局材料供应处
联 系 人:任学忠 联系电话:18678523913
王秀峰 联系电话:13969570399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