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斗中路高架快速路工程(一期)跨陇海铁路段EPC总承包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金台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6日 17:5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东恒公司2楼业务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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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66501122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阎家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91207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天玺路天玺台小区配套商业32号1幢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66501122 |
项目概况
斗中路高架快速路工程(一期)跨陇海铁路段EPC总承包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东恒公司2楼业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SY-2022-21CG
项目名称:斗中路高架快速路工程(一期)跨陇海铁路段EPC总承包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斗中路高架快速路工程(一期)跨陇海铁路段EPC总承包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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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350000 | 1(家)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斗中路高架快速路工程(一期)跨陇海铁路段EPC总承包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斗中路高架快速路工程(一期)跨陇海铁路段EPC总承包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的注册;(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5)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7日 至 2022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东恒公司2楼业务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东恒公司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东恒公司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投标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起至谈判活动结束授权代表应为同一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4、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5、开标时各单位参加投标的人员需提供防疫声明承诺书,外省返宝人员提供防疫声明承诺书及48小时核酸报告;开标进场时须扫行程码及健康码方可进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阎家村
联系方式:15091207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天玺路天玺台小区配套商业32号1幢5号
联系方式:18966501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话:18966501122
陕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