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梅县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9.6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7838001
预算金额69.65万元
招标公司黄梅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琦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55496857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3
公告正文

黄梅县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梅县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规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mggzy.cn)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于2023年1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7838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7-2023-00474

3、项目名称:黄梅县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规划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96521.46元

6、最高限价:696521.46

7、采购需求:本次拟选取G105国道黄梅段濯港镇桂坝村至孔垄镇洪铺村部分路段进行恶劣天气优化提升建设,交通气象监测系统、可变限速发布系统、行车安全诱导系统、安全交汇预警系统、恶劣天气管控平台五个部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售后等等。

9、保修期:3年质保,出现故障2小时响应,4小时到场,每年定期到场巡检维护。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安装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最终以评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24时(北京时间)

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mggzy.cn)

2.方式:供应商应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mggzy.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3.登录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mggzy.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登录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上传。

五、开启(即磋商会时间)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mggzy.cn)使用电脑远程签到、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采购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梅县公安局

地址:黄梅县晋梅大道

联系方式:刘先生 18986757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琦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梅县西河路255号

联系方式:1554968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54968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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