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州高新区城区道路两侧公共厕所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0/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沧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王昊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华狮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紫琳0317-2021451
标书截止时间2020/04/2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6
公告正文
公告名称:沧州高新区城区道路两侧公共厕所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采购人名称:沧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采购人地址:沧州高新区 | |
采购人联系人:王昊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697985 |
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华狮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靖烨科技园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7-2021451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紫琳 |
受理质疑电话:0317-2013088 | |
项目联系人:杨振 | 联系方式:0317-2021451 |
传真电话:0317-2022333 | |
采购内容:高新区城区道路两侧公共厕所保洁服务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沧州高新区城区道路两侧公共厕所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350000 |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高新区 | |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 |
简要技术要求:高新区城区道路两侧公共厕所保洁服务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需具清洁或保洁服务和垃圾清运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4/14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4/20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0 |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6 09:30 | |
开标时间:2020/05/06 09:30 |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南楼)三楼第一开标室 | |
备注: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接触,所以本项目改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模式进行。请所有按照首次公告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悉知以下内容,并按以下要求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后续采购环节,不再接受其他供应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右测及“交易文件下载”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电话后,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 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CA窗口办理CA密钥,咨询电话0317-2175085/4007073355。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本次招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备注: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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