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大厅门外新建一间导医门厅项目协议供货(定点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13.7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大厅门外新建一间导医门厅项目协议供货(定点服务)成交公告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商【2022】01999号
2、订单号:
3、采购总预算金额:13.99(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13.71(万元)
5、采购单位: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6、联系人: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7、联系电话:87959138
8、成交供应商:湖北诺金建筑有限公司
9、成交日期:2022-05-23
10、执行方式:竞价
11、成交内容:急诊科大厅门外新建一间导医门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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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承包人:(乙方)湖北诺金建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法
规,甲方依据“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大厅门外新建一
间导医门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夏财采商【2022】01999
号)项目电子商城竞价结果,确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新建一
间导医门厅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实、
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与项目招标文
件、乙方投标文件共同构成项目合同文件,不可分割;解释
顺序依次为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
标文件等。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急诊科大厅门外新建一间导医门厅项目
工程地点: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二、承包范围
承包人负责实施投标文件内容中所有改建、装饰、安装
及相关配套工程。
三、工程工期
1、开工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或以发包人确定日期起,
5月2日.完工
合同工期:15个日历天。开工时间:2022年
(旦。开工时间如有调整,以甲方通知为
时间2022年6月8(
准;乙方应在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实际工
期以甲方最终的书面验收日期为准。
2、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与
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工程开工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
工(除不可抗力或发包人的原因,且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
必须保证工程连续施工。
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累计
金额不超过壹万元。延误超过15天,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承包方应退还发包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
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如工程竣工后,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
条件返工,并在15日内完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
方承担。如承包方返工后经发包方验收仍不合格,发包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承担方应退还发包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同时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四、合同价、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壹佰元整
(¥:137100.00元)
2、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当承包人完成各目标工程内容,
经发包人书面验收确认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具体如
下:
(I)、签订合同后,工程完工经发包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支
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5%;
(2)、工程质保金为总价5%,工程质保按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7日内支付
质量保修金。
3、变更项目及其结算方式
(I)、合同变更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变更均须由
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才能作为变更依据。凭发包人签证的设
计变更单,发包人确认材质,跟踪审计部门确认价格后可调
整相应的合同价款,所有变更项目结算金额总价不得超过合
同金额的10%。
变更价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前,变更项目价款经发
包人书面审核确认后,随工程进度款同比支付;未书面审核
确认的只支付主材部分价款,余款随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计
后执行。
(2)、发包方原因发生变更的工程项目,按《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据实结算。
变更执行定额标准:《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
一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土石
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收取费用。
(3)、材料价差调整办法:单价包干。
(4)、在工程施工期间,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政
策性文件,应遵照执行。
(5)、在工程施工期间,本工程特殊施工工艺由承包人报
专项施工方案,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施工依据并据实
结算。若特殊工艺须经专家论证的,其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
论证后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合同价款据实结算。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I)、发包人驻工地总代表为:
(2)、发包人代表易人,发包人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成品及半成品材料进场堆放场
地及临时施工用电驳口;
(4)、严格按合同要求全过程进行工程管理;
(5)、做好施工现场各专业施工组织、协调管理;
(6)、对承包人及监理提交需审批文件,在48小时规定
的时间内做到书面回复,因无故违反上述要求,承担造成的
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承
包方返工处理,并处每次1000元的处罚,如承包方拒绝返
工或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承方包应退回所收取的全部款项,同时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
价20%的违约金。
2、承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石液
(I)、本工程承包人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人代表易人,承包人应提前7日通知发包人,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
(2)、承包人项目经理为承包人驻工地总代表,代表承包
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的要
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承包人
公章后递交发包人。
(3)、开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现状,认真审查复核施工组
织计划、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等保证措施报发包人审查批
准。
(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或者联系函的要求组
织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
条件。
(5)、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
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组织发包人及有关单
位进行验收,由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且发包人在
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继续进行施工。否则,发包
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不顺延。
(6)、已竣工未交付之前,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的
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做好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种的施工配合,保证施工现
场文明施工,生产安全,交工前清理现场、保洁达到发包人
交付使用要求。
(8)、承包人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
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发包方造成任何不
良影响,否则发包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并要求
承包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9)、本工程严格按投标文件选派管理技术人员,指派的
项目经理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必须常驻工地,未经发包人书
面同意不得更换,在施工期间不可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承包人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性和
工作的连续性,负责工程全过程管理。如有违约,承包人承
担相应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的处罚。
(10)、现场用水、用电按发包人规定挂表使用,临时施工
用电、用水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保管,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
费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ID)、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给
第三方。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必须确保本工程达到“市级安全优良施工现场”
项目,若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达不到安全施工合格目标,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最终总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确保
本工程创“市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若本工程达不到文明
施工目标,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最终总价5%的违约金。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坚持安全文明施工,若在
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或机械损毁等,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任
何费用和索赔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七、质量条款
承包人应确保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达到“合
格”不奖不罚,如本工程达不到质量等级目标,由承包方负
责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最终总
价10%的违约金。
如承包方返工后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发包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应退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全部款
项,并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最终总价20%的违约金。
八、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其质量和性能均应符
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均应具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资
质证书及必要的检验报告,且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的合格产品,并经发包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方能采购,不合格
的不能使用,其供货还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本工程暂定价格的材料与设备(普通灯具、消防灯具
插座、开关、隐蔽预埋材料、整套卫生活具等建筑材料),
应根据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承包人材料设备采购流程严格执
行,承包人应组织专人负责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协调,确保采
购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质量、价格满足工程的需要。
其材料与设备的最终确定,需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承包人
方可组织采购。
3、根据工程需要,更换设备或材料,应事先取得发包
人的书面同意并附书面报告及样品备案,经发包人代表批准
审定后方可更换;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使用单位同意自行更
换设备、材料,设备、材料费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
济损失及责任亦均由承包人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按
合同履行。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故需要变更
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依法执行。
2、争议与仲裁
(I)、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
与乙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武汉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发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3)、如发生不可抗力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合同不一
致的按本合同执行。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壹份。
附件1:控制价
附件2:施工设计图
附件2:廉政公约有限
国建
诺
发包人:建设单位(印章)承包施
合同专用章!TTH陈
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湖北诺金建有有限司
委托代理人国专用
委托代理人:
2022年5月2
门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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