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市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555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营口市图书馆
招标联系人-0417-6650221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庄先生0417-29725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营口市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555
项目名称:营口市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预算:
4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采购服务方式:
服务目标: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指定出版社和经我馆审核通过的其他出版社的中文图书采购服务。投标人提供采购方式为现场采购(供应商需能够独立为采购方提供现场选书)、订单采购。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方提供的任何公开发行的图书订单进行采购,图书到货率在95%以上,并按照中标折扣率结算。采购册数以现采和订单的实际采购册数为准。
四、付款服务方式
1、付款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预付款,项目进度到50%时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40%。
投标人的结算金额按其所报的折扣率及实际采购图书额度计算。
图书折扣应包含图书加工、书标、条码、条码覆膜、RFID标签、磁条、盖馆藏章、运输、包装、税费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的配套服务费用等。
采购方的付款方式为转帐,以人民币结算。图书实洋价格=图书定价*折扣率
3、交货地点:
营口市图书馆。投标人供货时须提前通知采购方将图书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产品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图书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出版部门规定的图书质量标准,保证采购方所采购图书80%以上均为当年、上一年全新正版合法出版物。
2.定标结果生效后,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100家(含100家)国内正式出版社全品种出版图书书目数据(MARC和EXCEL表格各一份),且在定标结果生效后一年内每月至少1次向采购方发送指定出版社的excel书目数据,供采购方选书;除非去重需要和采购方明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删减反映各出版社出版信息的书目数据。
指定出版社为:
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中信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译林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科学普及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北京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法律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湖南美术出版社、吉林美术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文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地质出版社 、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浙江人民出版社、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辞书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上海译文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青岛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3、定标结果生效后,投标人提供的出版社的excel书目数据,需说明本次提交的指定出版社名称和数据条数;采购方有权按照采购需求并按照“谁提供数据、订单发给谁”的原则采购指定出版社以外的其他出版社图书;对书目数据中单册图书300元以上或单套图书1500元以上的,各图书供应商需主动与采购方再次询价,并按照最低价成交的原则向最低报价供应商采购;除非采购方明示,投标人不得更改采购方的现采和预订图书订单,不得搭配非采购方订购的图书;投标人需能够对已预订的图书进行查重。
4、投标人提供的中文图书编目数据字段需符合国家中文图书著录规则,格式为MARC格式,数据能与Interlib系统所兼容。著录细则详见招标单位具体要求。
5、除出版商取消出版、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以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数的10%,或需求方发现投标人存在选择供货、搭配需求方未订购图书、特价图书、供货中有盗版图书等现象,即可认定成交投标人违约,对此需求方有权向成交投标人提出终止供货的要求,终止供货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定标结果生效后,投标人每月至少1次向采购方发送指定出版社的excel书目数据,并注明本次提交的指定出版社名称和数据条数。采购方有权按照采购需求并按照“谁提供数据、订单发给谁”的原则采购指定出版社图书。
7、若出现以下情况,中标人都应与本馆核实订单:对现场采购及书目数据订单采购的图书,单册图书300元以上或单套图书1500元以上的;重复订购、大码洋、大订数、特殊装订、特殊开本、散页图书,实际码洋超过订单码洋30%的图书。投标人不得更改采购方的现采和预订图书订单,不得搭配非采购方订购的图书;投标人需能够对已预订的图书进行查重。
8、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以及图书到馆后一年内,出现严重的装帧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该一律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加工或其他原因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协议供应商有义务在合同期内举办书展1次,并负责书展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10、对本馆误订的图书予以退货。对不适合本馆入藏的图书如散页、高职高专、中专中技教材(特殊要求除外)、小学少儿图书(特殊要求除外)、开本过大或过小等,确因书目识别困难而造成误订无条件退货,退换图书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供货要求:
1、投标人需按照招标采购要求供货,如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供货时需与采购方协调更换类似书籍,不得私自更换,否则采购方有权利终止投标人供货。
2、投标人供货时须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总单、详单各一份。总单内容包括中标人、发货日期、验收批次、条码区间、总种数、总册数、总码洋、馆藏地;详单包括①中标人、发货日期、验收批次号、包号、馆藏地;②图书题名、ISBN、索书号、条码号、单价、册数;③本包合计种、册、码洋。
3、图书按照馆藏地包装,一包图书重量一般在20公斤左右,各包外包装显著位置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包号、分包馆藏地点、批次号、条码号段。包内图书码放整齐,同种图书放在一起,顺序与清单一致,即开包后清单中的第一本图书应该处于封面朝上的第一位置,其他类推。同种书复本应在一包,不得分包;一包内各复本应保证书脊题名方向一致。不同馆藏地点订单不得混包。
4、清单:要与图书包装对应相符,做到每包内一本包明细清单、每批一总清单并随书送达,总清单须与各包内明细单一一对应。
5、图书质量:图书打包时质量须符合国家图书出版行业标准。对于拆包后发现图书有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印刷错误等问题,及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图书,须予以退换。
七、图书编目要求:
投标人能够随书提供符合招标单位基本要求的CNMARC格式编目数据。编目数据应符合采购方编目著录格式要求,差错率应不超过0.1%,若发现编目数据质量或图书物理加工格式不符合采购方标准,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派员提供上门修改数据服务。
(一)图书编目流程:
按采购方要求的加工流程进行加工。
1.进入营口市图书馆interlib系统,选择“采访”-“图书验收管理”-“验收批次管理”进行新增批次和设置工作验收批次。新增的图书批次需按图书馆22大类设置批次,其中有专题的图书单独设置批次。
2.在当前验收批次下选择“采访”-“图书验收管理”-“直接验收处理”进行书目著录,在“增加验收”书目时“馆藏地点”一律选择为“新馆待分配”或“经典文献”。
3.图书打包时需按各批次分别打包,不能混淆。
4.图书加工期间,每一批次加工之前,需及时与图书馆进行沟通,按照图书馆要求进行操作。
(二)图书加工、上架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图书加工的能力,按采购方要求提供下列免费服务:
1、磁条
为图书加装16cm钴基永久磁条。粘贴磁条前对图书进行检查,确认无其它磁条,并对新夹磁条进行充消磁检查。磁条紧贴书缝装订线安放,最大间隙不超过0.5毫米,要求隐蔽性好,牢固、不外露。所有图书加装磁条,300页及以上图书须加装2根磁条。如发现磁条有质量问题或图书有磁条遗漏情况,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根据市场行情提供磁条和人工费,采购方自己加工。
2、馆藏章
给每册图书加盖红色“营口市图书馆藏”专用章,位于书名页偏下居中出版社上方一厘米空白处(条码上面),如该位置有文字则做适当调整,不能遮挡文字。所盖章印须位置准确、端正、清晰。
3、书标
每册书贴两个同号书标,一张贴在书名页的右上角,另一张贴在书脊下方距书脊底线2cm处,书标粘贴位置端正,在书脊处的书标需加贴透明胶纸,大小为能够完全遮住该处书标。
4、附件
随书光盘附件使用光盘套。每个光盘袋右上角贴书标,光盘上书标要求不遮挡文字信息并同文字方向保持一致。每个光盘袋正下方需贴一个与原书同号条形码。附件需单独包装在每包书包里,不能夹在书里,否则此图书不予以验收。
5、条形码
每册书贴2个同号条码,一张贴在书名页的出版社偏上,不压字,有重要文字稍微调整避开,尽量左右移动,如果此位置不能贴,可以上下移动。另一张贴在正文的11页书楣上居中的位置,不压字。所贴条码号连贯,并按号码顺序排好。条码粘贴位置端正,无错漏。
条码号段:由采购方提供。
条形码规格:长×宽:6.5cm ×2cm     
6、 RFID标签技术参数
在图书封三处粘贴RFID标签,必须确保标签粘贴牢固,位置端正,并进行数据转换。
7、图书上架:需按采购方要求在指定书架上进行分类排架,本馆要求按照中图分类法22大类及图书索书号进行细分排架,要求图书排架差错率不超过1%。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派员按照采购方既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图书标签转换、整理上架等工作。
八、验收标准:
1、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等有关规定及标书、合同要求,由采购方按照进行验收。
2、质量保证期:图书验收合格后(1)年
九、交货时间:
采购方确认订单后的图书,投标人须在50天内完成图书数据加工并在本馆指定馆藏地点分类排架上架工作,排架误差在1%以内;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3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五(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地  址: 青花大街西8号
联系方式: 0417-6650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18
邮箱地址: yk297251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庄先生
电  话: 0417-297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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