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荔浦市美新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厂房(二期)污水管廊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307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荔浦美新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龙振湖
公告正文
荔浦市美新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厂房(二期)污水管廊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3月22日
项目名称 | 荔浦市美新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厂房(二期)污水管廊工程 | 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3307001001 | ||||
招标人 | 荔浦美新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荔浦美新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建设管廊全长 976 米,铺设排污管 20414.5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架工程、管道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21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3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24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肆仟零捌拾柒元壹角贰分(¥2594087.1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徐海明,注册编号:桂245060800122,身份证号码:450211********133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文千淇,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06607,身份证号码:450423********13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53.74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捌仟伍佰捌拾陆元叁角叁分(¥2598586.33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刚,注册编号:桂245091012894,身份证号码:450304********10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振星,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13950,身份证号码:450322********00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64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茂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陆仟伍佰伍拾壹元伍角肆分(¥2596551.54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龙振湖,注册编号:桂245151760980,身份证号码:452227********125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世钰,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13620,身份证号码:450331********005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52.74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荔浦市建设工程综合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7218613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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