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生态印染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阳审批字【2023】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生态印染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高阳县循环经济示范区 ;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沿生态印染产业园平安路、前进路、纬十街、纬十西街、和顺路及规划路新建管网共计71.07公里,其中:污水管网19105 米、给水管网 41150米、热力管网 3800 米、电力管网 7015米;配备停车位146个(含74个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以及配套建设创业孵化器14982.28平方米。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止; 2.5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一到二的顺序评标,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 一标段:本项目沿生态印染产业园平安路、前进路、纬十街、纬十西街、和顺路及一条规划路及附属管网,工业给排水管网建设、净水站建设、热力管网、电力管网、配备停车位 (含充电桩);污水加压站(两座)及道路修复、配变电、国防光缆、平安路景观提升、智慧园区等建设内容。 二标段:环境整治、孵化器等建设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2 招标范围: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生态印染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含各专业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信息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一标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标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5 09:00:00 至 2024-05-2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